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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忙离开这是非之地。
清早的机场并不算嘈杂,但仍有许多步履匆匆的行人,穿梭在宋西岭和傅珩之之间,如同横亘在两座山脊中遥遥无边的长河。
宋西岭就这么一步步走去,他的心情很平静,于是步子也迈得沉稳,眼神不躲不闪,直直望着那个人。
傅珩之一如既往的耀眼,在这严寒的冬天里,他穿着一身肃静的黑,衬得身材高大挺拔,即使只是随意地靠在栏杆,也频频吸引着路人的目光。
他手指夹着一根很细的女士香烟,白色的烟雾和呼出的热气一起从口中吐出,一圈圈缭绕在他的面前。
宋西岭终于走到他的身前,什么也没说。
傅珩之也不掐烟,有点呛人的薄荷味扑散在他的鼻息间,一夜没喝过水的嗓子受到刺激,不禁有点发痒。
傅珩之终于把烟从口中拿出,火红的烟头就着宋西岭的脸颊擦下,刹那间,宋西岭的拳头在衣袖里握住了。
左侧锁骨,一阵火辣辣的钻心的疼,紧接着,空气中弥漫着皮肉灼烧的味道,他颤栗了一下,偏开了头,身子却没躲开。
他心里的第一想法是,又要留疤了。
傅珩之乐于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在他烦腻之前不得抹去,不过肉体的疼痛总是会恢复的,连耳洞都可以重新长好,何况一个小小的烫伤疤。
十年,二十年,总有新细胞取而代之。
可傅珩之不知道的是,他的心早已像一张反复揉皱的纸,无论过去多久,几十年,一辈子,都无法恢复如前。
或许两三秒,或许五六秒,傅珩之终于松手取出,将它扔在地上,用鞋尖碾灭,丢进垃圾桶。
“很有能耐啊。”
他语气很平淡。
宋西岭扯了一下领口,企图遮住伤口,但他发现这根本无济于事,因为傅珩之一把拍开了他的手,他垂下胳膊道:“协议已经结束,我不欠你什么,我要走了。”
说完他转身就走。
手臂被从身后大力反剪,傅珩之的气息在耳边传来,带着炙热的酒气,有些不稳:“你准备去哪?”
宋西岭这时确信他喝醉了。
硬碰硬不是好办法,他也懒得这时候挣扎,放松了手臂防止受伤,顺着他说:“我要回家。”
秘书正好把车开了过来,傅珩之动作近乎粗暴地拉开车门,一把把他推进车里。
车里开着空调,足有二十多度,但气氛却冷到了冰点。
秘书连大气都不敢喘,狭窄的空间里安静得可怕。
宋西岭看出她在十字路口犹豫不定,这条路是去公司的,右转弯是回家的路,她频频回头,不知道怎么选择。
看一眼傅珩之,他正面无表情地看着窗外,好像一个雕塑。
宋西岭开口说:“麻烦右转一下,谢谢。”
秘书轻声答应了一句。
回家的路程不长不短,宋西岭的心情非常冷静,像从前无数次回家一样,换鞋、把外套挂在衣架上、洗手。
他在洗手的时候看到了锁骨上那个鲜红的、鼓胀起来的一个血泡。
他皮肤白,更衬得伤口触目惊心。
印象中,烫伤处不可以直接沾水,他扯了张纸巾,蘸了一点冷水敷在上面,感受着那刺骨的疼痛,从表皮慢慢地往内渗,穿过毛细血管,最后流灌到整颗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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