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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似乎早在她的性格上钉了钉子。
莫名的满足感,令她忽视了对方一些欲盖弥彰的描述词。
“我们以前见过。”
叶歆竹酒醒一些,想的也清楚了一点。
“因为我们是高中同学啊。”
不是软柿子
大学生的学生时代总是以高中做结尾的。
前十二年的苦读生活和大学不太一样,有些纯粹的东西再也寻不回。
叶歆竹一直都是人群中很耀眼的存在,众人皆知她如傲雪凌霜,她也真真切切能叫人仰望。
附中的校服以白色为主体,用笔多了,自然就会多多少少沾上些墨水。
可记忆中的叶歆竹衣服上总是纯白一片,不论酷暑严寒,校服都穿的一丝不苟,让人挑不出一点错。
那时,她站在升旗台上,额前的刘海被风吹得有些乱了,她便空出一只手理了理,语气一如既往的镇定自然。
好像天生拥有一股光环,是演讲家的镇定和稳重。
她是宣誓的学生代表,是年级第一。
边缘,是对一位优秀者的亵渎。
温言的成绩虽说没有那么好,但好在家里投资的多,见多识广。
叶歆竹不爱交际,两个人不在一个班,其实也没什么交集。
但两条平行线莫名产生了重合点。
回想人生路,总有些不期而遇的相遇,在若干年后揭幕。
那是温言第一次见她,在一个辩论赛上,两人一个是正方一辩,一个是反方四辩。
温言对这种比赛不太上心,团队里有个混奖的公子哥,高三的,仗着自己资历老,总爱拿腔作调,也不太好交流。
温言不欲与人麻烦,也就随着去了。
一次友谊赛,最后正方被叶歆竹驳得心服口服。
她们赛后握手,温言看了女孩一眼,女孩礼貌会心一笑,那一刻,就有情愫萌芽了。
温言觉得一见钟情很肤浅,所以并未将那一刹的心动放在心上。
就好像用一个带了锁的笔记本记录了下来,等到时间流逝,等到记忆淡去,有些忘却了,再翻开它,便像是潘多拉的魔盒,一块将那份心动也席卷回来。
再一次打开笔记本的契机,是一次年级活动。
附中学习很卷,从高一就把学习抓得很紧,所以在刚开学没多久,年级就开了一次大会,为了同学之间互相鼓励,相互帮助,进行投送信件的活动。
叶歆竹拿着信纸,心里空空的,不知该如何下笔,最后实在没办法,就按着班上学委的意思写了点自己爱好之类的东西。
但信件不署名,也是随机投放,好巧不巧,叶歆竹的那一份被送到温言手上。
众所周知,一个人写的最好的字一般会是自己的名字,因为写得多,哪里都需要,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股自己的风格。
叶歆竹的“竹”
字写的很特别,特别到能让人一眼就认出来,况且叶歆竹字迹工整,笔画秀丽,这样的字也很少见,笔锋带着点常年练习书法的调调。
温言见过她签名,在赛后的记录稿上,行云流水的一笔,最后会顿上一个点,叶歆竹说她喜欢竹叶,竹字下面也有一个顿点,有点重,还很随意。
那时候的温言拿着那张信纸,捏的有些久了,页角被揉皱了一些。
她松开手,对着窗外的暖阳眯了眯眼,心中悸动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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