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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还是个胚胎的时候,我就是最聪明的那个,知道假若未来会多长得像那个异乡人一分,我就更会被这个家庭多排斥一分。
长大的我我有着和妈妈如出一辙的细鼻梁、圆鼻尖、厚嘴唇和尖下巴,而那个人留给我的不多,只有一双安在亚洲人的脸上过于夸张的大眼睛。
我的身上的确有他的影子。
每当我照镜子的时候,这是我所能看到的。
深深的双眼皮是妈妈没有的,而起伏略低的骨骼又丝毫不像爸爸。
这样的我总是忍不住长久的注视着镜子,企图在自己的脸上找到爸爸和妈妈。
可不管我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清晰地描绘出自己想看到的画面。
我就这样一天又一天的长大。
今晚海瑟不在宿舍,静悄悄的房间里一片漆黑,只有我一个人。
自打我们住在一起开始,这还是她第一次在非周末的时候回家。
海瑟是哥谭本地人,家距离学校只要四站地铁的距离。
在这所大学读书的大部分都是本地人,外省人已经足够稀奇,更别说是外国人了。
而我就是无知又无畏的不要命的傻瓜之一。
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等我换好睡衣出来的时候才发现手机上有一条新的未读短信提示。
是海瑟发来的,告诉我她平安到家了,并且提醒哦晚上睡觉的时候要记得关好门窗。
发信时间是六点一刻,那时候我还泡在练功房对着音乐咬牙切齿。
我把手机解锁,和她闲聊了几句,余光瞥到被我丢在床上的歌谱,想了想,又把页面切到了谷歌搜索首页。
对于这座城市,我知道的的确是太少了。
中午的时候海瑟告诉我,提姆·德雷克并不是布鲁斯·韦恩先生的唯一一个养子,但却是最知名的那个。
“他把他当作接班人来培养,媒体都是这么说的”
——这是海瑟的原话。
我确实知道布鲁斯·韦恩,但也仅限于对于这个名字感到略微耳熟,事实上他到底长什么样子、是个怎样的人,是不是真的身长八尺腰阔十围,我对此毫无头绪。
我把拇指按在谷歌搜索的白条上,然后在键盘上打出提姆的名字。
只用敲下t-i-,检索栏就跟着跳出了一长串自动填充,其中第一条就是‘提姆·德雷克’,剩下与他相关的还有‘提姆·德雷克养子’、‘提姆·德雷克布鲁斯·韦恩’和‘提姆·德雷克韦恩企业’等等。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把那三个字母删除掉了,总觉得自己好像在做一件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未经允许就擅自搜索别人的资料听上去真的不太礼貌。
同时我也讶异于提姆的知名程度,这般活在聚光灯下的人,在普罗大众眼中,似乎就不只是一个‘人’那么简单了。
我关掉了谷歌页面,手机自带的新闻提示又在我面前跳了出来,哥谭即时新闻,又是蝙蝠侠、红罗宾和罗宾这老三样。
自打我来到哥谭开始,每晚的新闻几乎都是这些,五花八门的义警,抓不完的罪犯,越不完的监狱。
再过不了几个小时,空中就会升起那轮雾白色的蝙蝠灯,同样在空中闪烁着起伏,就像是第二轮月亮。
我在哥谭市的生活刚刚开始。
说来奇怪。
自从那天在餐厅第一次跟提姆说话之后,我就总能在学校里的各种时刻、各个角落偶遇他。
一开始我把这当做孕妇效应,把之前不加注意的份全部都补了回来,但后来我才发现,这种感觉不只是我一个人有。
学校里的同学最近都在说,提姆·德雷克的到校次数似乎比从前多了很多。
其实这不应该是件值得人们大肆讨论的事,毕竟学生的本分就是读书,而他才刚刚升入大学满打满算三个礼拜,将将步入稳定期也说不定。
但转念一想,也可能是大家的学业压力太大了,才做出用八卦别人来娱乐自己的事。
除去餐厅和图书馆之外,我时不时也能在综合楼的各层走廊、校园外的树林和咖啡厅碰到他,有的时候他是只身一人,也有时候是和我叫不上名字的朋友,有我看着眼熟的,也有我从未见过的,几乎每次都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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