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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我知道是他打来的,却不想接,直到走到江边,看着对岸的灯火倒映在水里,像碎了一地的星星。
不知道过了多久,身后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我被猛地拽进一个带着烟味的怀抱。
林野的呼吸很热,喷在我脖子上,他说,对不起,我错了,别生气了好不好。
我想推开他,却发现自己根本没力气,只能抓着他的毛衣领口哭,说你要是想走,就走吧,我不拦你。
他突然捧住我的脸,用拇指擦我的眼泪,力度大得几乎要把我揉进身体里。
“我哪儿也不去,”
他的声音里带着哽咽,“不去巴黎了,我跟公司说推掉了。
我哪儿舍得留你一个人,你啊,是我的命。”
我抬头看他,发现他眼里有泪光,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哭,像个弄丢了最宝贝玩具的孩子。
那天晚上我们在江边坐了很久,他把我裹在他的外套里,下巴抵着我的头顶说,其实接到通知时我犹豫了很久,一想到要离开你三个月,就觉得胸口闷得难受。
“以前我总觉得人生就该到处流浪,”
他轻轻吻我的额头,“遇见你之后才明白,有人等的地方,才是家。”
从那之后我们再也没提过巴黎的事,日子又回到了从前的甜蜜。
林野开始在家里办公,绘图板搬到了客厅,我写文案时他就在旁边画画,糖罐时不时跳上书桌,在我们的稿纸上踩梅花脚印。
有时候我抬头看他,阳光穿过他的睫毛,在图纸上投下细小的阴影,他咬着铅笔皱眉的样子,像个认真搭积木的孩子。
冬至那天我们窝在家里吃火锅,林野调的蘸料总是太辣,我被呛得直咳嗽,他一边笑一边给我递酸奶,说小笨蛋,吃个火锅也能被呛到。
窗外飘着雪,锅里的热气模糊了玻璃窗,我看着他被热气熏红的脸,突然觉得这样的时光,就算永远停在这一刻也很好。
“我们结婚吧。”
我突然说出口,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林野手里的筷子顿在半空,抬头看我时眼睛里有细碎的光,像落了雪的星子。
“好啊,”
他放下筷子,伸手握住我的手,拇指轻轻摩挲我无名指上的碎玻璃戒指,“早就该娶你了,我的失焦小姐。”
,!
后来我们选了个春日的午后去领证。
那天阳光很好,民政局门口的玉兰开得正盛,花瓣落在林野的肩头,他穿着我送他的浅灰色西装,手里攥着我们的户口本,像个第一次上台领奖的小学生。
在宣誓的时候,他突然转头看我,眼里带着我熟悉的笑意,说我愿意,愿意用余生做你的理智,也愿意为你丧失所有理智。
走出民政局时,他把我拉进怀里吻我,玉兰花瓣落在我们的头发上,远处有汽车的鸣笛声,还有不知谁家的孩子在笑。
我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像当年在便利店遇见他时那样,胸腔里满是快要溢出来的欢喜。
原来真正的爱情,从来不是两个理智的成年人在计算利弊后交换契约,而是明知会被烧成灰烬,却仍要相拥着跳进火焰里的疯狂。
如今我们的婚戒上还嵌着那块碎玻璃,每次阳光照进来时,它都会在墙上投出彩虹。
林野总说那是我们的星星碎片,是从旧教堂的彩窗上掉下来的,带着千年的日光和祈祷。
而我知道,那是我们为彼此丧失理智的证据,是两个灵魂在茫茫人海中相撞时,溅出的最耀眼的火花。
原来这世上最动人的诚意,从来不是清醒的权衡,而是心甘情愿的沉沦。
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孤勇,是飞蛾扑火时,翅膀上闪烁的光。
因为你是我的例外,是我的规则,是我在理智的荒原上,亲手种下的玫瑰园。
所以就算失去所有盔甲,就算被世界笑作疯癫,我也愿意,愿意为你,千千万万遍。
:()它的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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