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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
花豹发出了凄厉的嚎叫,双目赤红,扭头就对哮天咬去,但哮天非常机敏,一击得手,根本不恋战,立刻就跳远了,不给花豹报仇的机会。
“啪!”
就在花豹攻击无果的空档,刘存义倒拿猎枪,用尽吃奶的劲,对着花豹的腰就全力砸去。
铜头铁骨豆腐腰,除了狗熊、野猪之外,这条定律适用于全部野兽,只要把腰砸断了,就算是有天大的本领,都没法施展。
花豹反应也快,听到耳边传来风声,立刻闪转腾挪,可还是被实木枪托砸到身体,又哀嚎一声,不顾伤势,后腿一蹬,扭头就往草丛里逃跑。
刘存义把手上的枪扔给刘存信,要来了他手上的猎枪,吩咐了一声,让他保护这帮大少,自己顺着血迹,直接追了上去。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混血女人一直盯着刘存义,刘存信两兄弟,两人年纪不大,但胆量出奇的高,没有因为野兽出现,手忙脚乱。
这个本事,有的人学了一辈子,都学不会,但有些人不用学,天生就会。
身边的大少爷们,都端着气枪,哆哆嗦嗦地躲在司机的身后,等待着结果,其实花豹落地时,他们就应该开枪,这畜牲虽然凶狠,但也是血肉之躯,一轮铅弹打在身上,必死无疑。
刘存信则吊儿郎当的站在草堆前,嘴里歪叼着川渝出产的飞熊香烟,丝毫不担心自己兄长的安危。
“虎哥,谁能胜?”
混血女人对这两兄弟越发好奇,于是问起了身边高大保镖。
沉默寡言的虎哥摇摇头,嘴里轻声说道:“说不准,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
“不过敢追上去,一定是有点倚仗,有压箱底的绝活。”
“再等等,应该很快就会见分晓了。”
“嘭!”
虎哥的话音刚落,密林中就响起了一声枪响。
“结束了嘛?”
混血女人喃喃自语着,好看的双眸一直看着草丛。
草丛最先跑出来的是哮天,它满嘴的血,屁颠屁颠地跑到刘存信身边,用他的裤腿擦着嘴上的血迹。
三分钟之后,扛着枪,手里拿着刀,满身是鲜血的刘存义也走出来了。
答案揭晓了!
虎哥看刘存义的眼神也变了,是满满的欣赏,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殊死搏斗时,单管猎枪只有一发子弹,怎么使用,怎么一锤定音鼓,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去了。
刘存义走到了混血女人面前,连说带比划的,才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图,混血女人用英文告诉罗大少,让他出人抬尸体。
两名司机加上刘家兄弟,四人合力,才把花豹从密林中抬了出来。
这花豹从头到尾,将近两米,致命伤有两处,一处是脖子,被猎枪给轰烂了,第二处是腹部,肚子上划开一条三十厘米左右的口子,肠子掉出来大半。
能让顶端的猎杀野兽露出破绽,一定是在最后决战搏命之时,彼此眼中只有对方,押上自己全部筹码。
还是那句话,无限风光在险峰!
出手时没有大少们的踪影,但拍照时一个都落不下,罗大少让司机们把带来的照相机都拿出来,给随行几人留影,闪光灯噼里啪啦的乱闪,为民除害的好名声,在场几位大少当然不能让他落在别人手上。
“这豹子我买了,多少钱?”
过完拍照瘾的罗大少,兴致勃勃地来到刘存义的身边,跟他商量这花豹的归属,虽然这商量中,裹挟着居高临下。
但刘存义并不在意,杀了这畜牲,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他虽然在文官村只是落脚,但老娘的远方表弟待他们俩兄弟不错,临走之前,帮他老人家搞定点小麻烦,也算是这一个月的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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