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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栈的窗户正对着一条深不见底的窄巷。
巷子里终日不见天光,阴冷潮湿,墙角生着青苔,空气里总飘着陈年烂菜叶子发了酵的酸腐气。
死巷,死气。
赵九觉得自己也快死了。
他已经在这扇窗前坐了两天。
两天,有多久?
久到足够让一个人的耐心,被这死巷里的死气,一寸寸地磨成粉末。
第一天,他还记得沈寄欢的话。
“杀人,不是只靠刀。”
她说,“有时候,耳朵比刀快,眼睛比刀更利。”
于是他听。
听车轮碾过青石板时,那一声不耐烦的呻吟。
听邻家妇人咒骂孩子时,那比刀子还要尖的嗓音。
听巷子尽头那只老猫,在午后偶尔泄露出的一声,仿佛连骨头都酥了的懒叫。
这些声音,鲜活,生动,却也无用。
无用的声音,只会让等待的人心里生出更多无用的焦躁。
第二天,焦躁就变成了墙角那片青苔,无声无息,却又蛮横地,爬满了他的五脏六腑。
他想不通。
那个叫王有德的郎中,简直比庙里敲钟的和尚还要准时。
卯时开门,酉时关门,分秒不差。
他不看诊的时候,就在后院里摆弄那些药草,宝贝得像是自己的亲儿子。
他甚至没有踏出过东街的街口,更别提什么赌坊。
这个人,干净得就像一张白纸。
杏娃儿在哪儿呢?
沈寄欢却像是窗外那尊石狮子,无知无觉,无悲无喜。
她每天只出去一趟。
回来的时候,手里总会多点什么。
一碗滚烫的汤。
几个烙得焦黄的炊饼。
或是一小壶温得恰到好处的黄酒。
吃食放在桌上,她便坐到另一边,从怀里摸出那个油纸包着的小本子,借着窗外漏进来的那点可怜天光,一笔一画地写着。
她写字的样子很专注,像个穷秀才在默写明天要考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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