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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夜不客气的说道:“当然不是我了,这么老土的名字是胖子取的,本来我取的名字非常霸气叫超级无敌战刃,但后来一想还是胖子起的稍微有一丢丢此我好,带有我的名字,非常适合。”
沈七七这个女刺客不似男刺客馒头冷酷,她说话时有说有笑,带着丰富的感情,初次见面赵、吴二人还没有注意到。
沈七七笑道:“别看你们是判官,真惹毛了姥娘,这一刀就划破你们的喉咙。”
她们经过半日跟踪没有发现二人有刺客的表现,暗中观察那些学生,人家就现在他们后面坐着嗑瓜子。
现身实施一次刺杀,是为了验证二人的猜想。
沈七七继续说道:“这把刀不错,不知二位可出个价钱,我非常喜欢这把刀。”
赵夜毫不客气的说道:“什么钱不钱的,送你了!
胖子,你把你的匕首也送给那位小哥!”
“我特莫!”
武十铠心中有十万个不愿意,可赵夜已经把话说出口,只好忍痛割爱,说道:“既然你们喜欢,就送给你们,正所谓宝刀赠英雄,这匕首放在我们手里不过是个装饰品,放在你们手里才能发挥它们的作用,只是希望它们不会收割无辜的亡魂!”
“好!
我答应!”
沈七七爽朗答应道,“用钱来衡量这两把刀,是侮辱了它们存在的价值。
我可以答应你们三件事,无论如何都会帮你们完成。
不过刚才不收亡魂算是一件!”
“不用客气,咱们都是朋友吗!”
赵夜豪爽地说道。
刺客办事和说话都是那么简单明了,接过匕首道了个谢字便离开了。
沈七七和馒头离开是有原因的这时走来两个身穿玄鹊衣的判官,武十铠认得,是在浮世城遇到的风待葬和颜无惑。
一位少年模样的人,穿着不着调的搭配,上衣是夹克,裤子是工装裤,脚上穿着一双剑靴,背着一个旅行包,手里拿着一炳极细的刀。
显然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从他的装束中可窥探一二。
他脚上的那双剑靴和手里的细刀,表明他是一位修行者。
但是剑靴是剑客日常穿着的必备之一,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拿着一炳刀,一炳极细的刀。
在修行者们眼里这样是不成体统,放在世人眼里怪显得格格不入,十分怪异。
他在一所建筑前站立良久,反复抬头看了看门上所挂的牌子和手中纸上记得地址是否一致。
稍后又整理了一番妆容,上前准备敲门。
他敲门的手戛然停在半空,眼神中满是犹豫与慌乱。
收回手,摸着下巴,神色严谨,好像在思考什么重大决定。
突然,充满犹豫的双目中射出一道光芒,他深吸一口气,再次抬手敲门。
“请进!”
屋中有人应答,他推门而入。
一人笑着说:“说孟德,曹操到!
你是赫连夭吧?”
来人正是赫连夭,他进屋后立刻扫视一遍屋中的情况,目光又立刻望向说话的人,拘谨的说道:“你您前辈!
我是赫连夭,受师父之命,来贵地做实习生。”
那人看赫连夭神色拘谨,心中明白他是一个刚入世的毛头小子,认生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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