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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
“嗯。”
“那我回去啦。”
“我也回去了。”
两栋宿舍楼,他往北走,我往南走,我走了几步他突然奔过来,拉住我的手,这是我成年以来,第一次有男生主动拉我的手。
太好了,我刚成年,足够年轻。
后来金毛带我回他家见家长。
叔叔阿姨对我很好,很亲切,准备了很多好吃的。
吃完饭,金毛暗示我帮他妈妈洗碗,吃完饭,我便去了厨房。
他妈妈在我身边,微笑着接过我洗好的碗,突然对我说:“以后你们要是结婚,我帮你们管钱。”
尽管将来是那么遥远的事情,那时我忽然觉得灵魂出窍了,灵魂飞到远处去看到了一些事情,再突然回来对我悄悄说:“你们不会在一起。”
我不知道是被我出窍的灵魂打败了,还是被他妈妈这句话打败了,事情开始慢慢发生了变化。
总之,我和金毛后来分开了。
也许还是太年轻,看得不太远,这才使得我们各自走向了相背离的方向。
又或许,爱在那个时候只是一个较为模糊的概念,“爱自己”
倒是愈发清晰。
我从长梦里醒来,坐在床上看着窗外摇曳的光影,得出结论:或许我自始至终都很不可爱。
不可爱的女生很多。
我有几个女朋友,都不算可爱。
阿慢姐结婚了,景晗、宋安安、老陈等还跟我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我常和她们约着去三里屯的“签签好棒”
吃串串,或者在“老书虫”
喝咖啡看书聊天。
跟我在同一个电视台工作的景晗有个外号叫“死神”
,因为她采访过的很多人要么坐牢了,要么死了。
有一次她去采访一个老专家,老专家对着镜头许愿:“我多想活到150岁,能为国家再多做点贡献!”
结果一个月以后专家就因心梗去世了。
类似的事在景晗身上发生太多,我们这些看客在最初的惊愕之后也就渐渐淡然,直到景晗自己的企业家男友也因为经济犯罪被她亲自送进了牢里,我们就不得不对她刮目相看了。
这事儿说来话长,以后有机会再讲。
在拍卖行工作的宋安安是个海归,有个意大利前男友,这位前男友是微生物学博士,同时还读了个MBA,可以说是文理全才,但宋安安喜欢他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在得知他把一份可以让他去麻省理工继续学习的奖学金用来买了一个很贵的相机之后,她才深深坠入了爱河,虽然他们俩最后还是分了手,但我们都很欣赏安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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