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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他会问我在读什么书,我又问他读什么书,他说个名字,我再说个书名,那感觉总像是我在说天王盖地虎,他在说宝塔镇河妖。
当然也见面,要么我骑个车去找他,要么他骑个车来找我,趁午间吃个饭啥的。
他有一辆旧款宝来,我坐过一次,最后我们俩都同意还是骑车方便,主要是因为等找到停车的地方,差不多大家也该去上班了。
我也见过他从单位或警车里出来的样子,一身警服,有时夸张一点,他还会罩上一件黄绿色马甲,左边衣兜别个步话机,我觉得这比我拎着铂金包上街还要扎眼,所以我喜欢看他穿着便装骑单车。
AB汉堡不能老吃,我们结伴吃遍了呼家楼团结湖白家庄三里屯南路及北小街一带,且有往农展馆亮马桥方向蔓延的趋势。
从肥肠锅牛ròu丸到陕西面馆再到云贵川日本西班牙意大利各式菜系,轮流买单。
偶尔我揽镜自照,觉得自己正慢慢养成一种女便衣的气质。
我们也会聊一些跟彼此工作有关的话题。
比如,我说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心理变态的方式也是千差万别,作为警察,接触变态的机会比我们一般人要多一些,不知道陆警官是否同意。
我们俩那时正在吃日料,他沉思片刻,说同意倒是同意,不过从警到目前为止还真没遇到几个,你既然要听,就挑个不会坏你胃口的来说说。
我说我已经练得怎么都不会坏胃口了,请尽管挑刺激的来。
陆坤放下筷子,欲言又止,又摇头:“算了,还是不说了。”
我把脸凑近他,基本上达到楚楚可怜的绿茶标准,开始虚假地恳求:“求你说吧,这顿饭我请!”
他考虑着,没吭声。
我摇了摇他胳膊:“快说!”
“好吧,”
他将烤秋刀鱼分了一半给我,“你先吃完这个,我就说,要不一会儿没法吃。”
我赶紧把鱼ròu吃完。
陆坤喝了一口玄米茶:“我在一起伤人案里遇到过这么一个男的,他喜欢人皮,尤其是那种干枯的皮。
他会收藏它们。
一开始只是他自己身上的,大部分是伤口愈合后撕下的坏皮,头皮屑啊什么的,瞧,恶心吧,他把这些东西都装在塑料保鲜袋里。
嫌数量不够,他就自残,等着伤口愈合,然后再撕。
后来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女孩儿一开始跟他处得还好,后来发现自己在男朋友家特别容易受伤,比如拉开抽屉被划伤,打开柜子也会被划伤,睡一觉第二天起来身上也莫名其妙有伤,都是那种小伤,不过还是会流血会有伤口。
男朋友呢,每次都殷勤照顾,给她服药包扎,处理伤口,等最后差不多好了,说为了让女孩儿不留疤,帮女孩儿把伤疤上的死皮撕掉。
总之一段时间以后,女孩跟那男的说分开住一段时间,这男的没沉住气,急了,一杯开水泼在女孩腿上,烫伤一大片,女孩到这个时候都还没有意识到男的是在故意伤害她。
男的要死要活就是不让她走,说多么多么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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