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茴香酒里加入龙胆草、白芷、紫苑、肉桂、豆蔻、鲜橙皮,还加了大量的蜂蜜。
说实话,这种餐前酒的味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接受,茴香酒原本就有一种相当浓烈并且刺激的味道,令人难以下咽。
加香料,加蜂蜜,并且加热之后,不习惯饮用这种烈酒的人,只会是觉得自己吞下了一只竖着尖刺的刺猬——还在不停的抓咬着你的喉咙,但在场的宾客中,没有一个人拒绝这杯餐前酒,虽然未必都能一饮而尽,但也尽量用完,甚至还有两位客人热情的称赞起这杯烈酒中的香料如何醇厚,茴香油如何雪白,用来作基底的蒸馏酒又有多么纯粹干净。
有时候,在绝对的利益和权力前,绅士们也和娼妓差不了多少,半恶魔恶毒地评价道。
南丁格尔女士将空杯子放回桌面,她倒不完全是为了逢迎主人。
主要是她在战场上的时候接触的多半都是烈酒,烈酒在战场上是一种重要的军用物资——抵御寒冷,抵御寂寞,关键时刻提供热能和营养,鼓舞士气,一旦有人受伤还能用来清洁伤口避免感染,还有的就是,在战场上一些士兵如果需要截肢——一瓶烈酒可以让他们在混沌中安安静静地挺过整场手术。
在没有乙醚和氯仿之前烈酒不但是士兵们的救命药水,也是医生的,这时候可没专业的医用器械,外科医生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一个木匠或是屠夫——斧子,短剑,锤子和锯子——病人一旦没被固定好,或是助手力气或是胆量不足,这些东西就很有可能招呼到医生或是助手身上。
护士,尤其是在战地医院的护士给人留下的印象总是醉醺醺的也是因为她们非常容易拿到烈酒。
南丁格尔女士虽然相当有节制,并不酗酒,但她的酒量也已经在战场和医院里锻炼了出来。
茴香酒的味道古怪,酒性猛烈,对她来说还可以接受。
客人们的捧场,让主人非常高兴,他惨白的面颊上甚至浮现出了一丝亢奋的红晕,轻微地摇摆着头,接到示意的管家微微颔首,仆人们陆续端上了汤。
一般情况下,它只有一道,但在这里,汤和宫廷里一样是两道,一道汤是甜的,一道汤是咸的,甜汤居然不是普通的胡萝卜汤,而是藏红花黑豆汤,藏红花同样是一种极其昂贵的香料,也不知道是因为番红花加的过多,还是因为黑豆造成的影响。
这碗山红花黑豆汤颜色不是常见的金黄色,而是如同琥珀一般的橙红色,汤汁粘稠,吃起来就像是搅碎的内脏,幸好只有很小的一碗,也不是不能对付过去。
咸味的汤同样颜色鲜艳,南丁格尔女士吃了一口,发现它应当是来自于印度的红咖喱,红咖喱里面还额外加了辣椒末,里面沉沉浮浮的白色丸子应当是牛肉丸,里面可能还掺杂了一些其他的肉类,她吃不出来,但这道汤的口味还算可以,除了辣味稍微浓郁了一点。
吃完了这道汤,按照礼节,她应当转向自己的左侧,与身边的男性宾客交谈——在这种正式的晚餐中,一味的只顾着吃是会令人嘲笑的——虽然南丁格尔女士也不是那么在乎,但她还不至于将别人置于一个尴尬的境地。
她身边坐着的就是那位给男仆看了病,并且表示如果他的病症没有好转的话,可以征求主人的意见,向他借用那条万能电皮带的医生。
说是医生,他的身上却看不到一点医生常有的冷漠与矜持,倒很像是一个推销员,他一直在注意着南丁格尔女士,一发现南丁格尔女士愿意与他攀谈,他立即大大地恭维了南丁格尔女士一番。
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但在博览会开展的时候,他就在两侧的人群里,他看到了南丁格尔女士,她就站在女王陛下身后,发着光,宛如一个真正的
圣女。
事实上,让这位先生发自内心地说,他觉得南丁格尔女士的行为有些诡异——养尊处优的贵女不做,反而要去做一个卑贱到极点的护士,着实令人难以理解——不过既然南丁格尔女士和他也没什么关系,他倒觉得这样也好,姑且将她看做一个苦修士吧,一个曾经高高在上的人若是愿意俯身,落入尘埃之中,为穷苦的民众服务,她肯定是一个极具慈悲心的人——当然,如果只是个慈悲的苦修士那也就算了,但她也是女王陛下推出的一个表率,朋友中也不乏权贵,如果他能与她结识,甚至成为朋友的话,他的电皮带就不愁没有销路了。
没错,他确实发明了电皮带,也确实是个医生。
但比起发明家和医生,他更愿意成为一个获得大成功的商人。
他恭维了南丁格尔女士,恭维了女王陛下,恭维了世界博览会,连带恭维了自己的电皮带,他甚至兴致勃勃的邀请南丁格尔女士来试用那根电皮带。
据他说,这根电皮带可以治疗癫痫、头痛、风湿、消化不良、心悸、浮肿、痔疮、疲劳……以及所有的精神类疾病。
他认为这是一件现在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事实上可以开启人类医疗先河的先进工具,他发誓说只要南丁格尔女士愿意试一试,这条电皮带就立刻能够让她精神百倍,神采飞扬,散发出前所未有的生命力。
为了给自己的产品提供一个强有力的背景,他甚至还提到了公元前四十八年罗马帝国的皇帝克劳迪乌斯世,就曾经将一条电鳐鱼放在枕头下面,以治疗他的偏头痛,还有著名的学者富兰克林也曾经将静电应用在治疗妇女的歇斯底里症上面,他甚至让自己十几岁的儿子也充当了电击治疗的实验品,而且还不是一次,其效用也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不是他的儿子死了,也会是一个可以做出无数成果来的科学家——这听起来可真是有点地狱,南丁格尔女士都忍不住要开口阻止他了。
幸好这时候前菜上来了,她得以中断与这位医生的交谈,转向主人这里。
在一场晚宴中,前菜应当是鱼,鱼排煎过,然后加上调味汁,或是炸过,烤过,撒上椒盐。
也有些人家会将两种烹饪方式的鱼一起端上来,算是有两道前菜。
但今天的前菜端上来的时候,长桌边的客人们都不由得面面相觑,不知道该怎么入口。
因为端到他们面前的是一块生肉,血红色的生肉,带着粗糙的纹理。
在英国人匮乏到了极点的菜单上,鱼也是相当重要的一个品类。
毕竟无论是天主教徒还是新教教徒,他们都有守斋的需要,只不过天主教徒有着较为严格的时间限制,还有大斋和小斋之分,新教教徒则只会在一段时间内,为了表达信仰的虔诚或者是修行,选择守斋,但无论是哪一种守斋方式,鱼都不在斋戒的行列里,甚至在水面上游动的海鸟,鸭子,在水里生活的海豹,鲸鱼,海豚——即便后来被证明为哺乳动物,也一样被算进鱼的行列里。
所以在鱼类前菜的范围里,可供挑选的品种就很多,鳕鱼,海鲈鱼,鳟鱼,龙虾,蟹都可以被端上餐桌。
金枪鱼是一种人类很早就开始食用的鱼类,最早可以追溯到腓尼基人,古罗马人更是将这种大型鱼类视作神灵的恩赐,不断在日常中食用,还将它晒干腌制了作为军粮,不过现在的英国人更喜欢鳕鱼,它肉质细嫩,刺也少。
金枪鱼更多的被作为罐头用材,这里倒是有几个人吃过金枪鱼罐头,但他们应该没有见到过鲜活的金枪鱼,金枪鱼出水后很快就会死亡,要尽快放血极速冷冻才能保持新鲜。
“这条鱼是今天才到码头的。”
主人用微弱而又热情的声音说道,“我的厨师建议我说,这样新鲜的鱼类应该采用远东的一种食用方法——你们可以把它想象成海里的鞑靼牛肉——你们可以尝试一下,当然,如果实在觉得无法接受,可以让厨师给你们略煎一下,再端上来。”
既然主人都那么说了,客人们也只得动了手,说实话,生的金枪鱼肉也不是那么难吃,和所有的大型鱼类那样,它没有多少鱼腥气,吃起来有点像小牛肉,只是更加粗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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