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第379章晚宴(3)
南丁格尔女士隐约感觉到,虽然医生并不怎么喜欢爱尔兰人——和每个英格兰人那样,但他对这位作家却保持了一些微妙的好感。
看来,这位作家确实有一些旁人无法企及的才华——她礼貌的向作家看了过去,作家已经听到自己正在被介绍给南丁格尔女士——可以说,南丁格尔女士是他们这些继承人中身份最高的一位。
他窘迫的朝对方微笑了一下,紧张的点了点头,不知道自己的反应是否符合这位女士的喜好和礼节,南丁格尔女士也对他笑了笑,她对这个人并不了解。
但这个人和她是这里除了主人之外唯二将所有的菜全部吃完的人,其他人总是留下了一点不合口味的部分,南丁格尔女士是因为经过战场,所以看不得将能够吃的东西白白的浪费掉。
而作家的盘子里之所以几乎不留什么,或许是因为他的同胞甚至家人正处在极度的饥饿之中。
一个胸膛里还有心的人绝对做不到——明知有成千上百个人正揪着干瘪的胃囊死去的时候,还能对面前的食物挑三拣四。
前菜的盘子被撤了下去。
接下来是主菜,主菜可以是牛肉,也可以是羊肉,医生有点紧张,他有点担心,在生的金枪鱼肉之后,这里的厨房会不会再端上一道鞑靼牛肉,有些人喜欢吃生肉,觉得新鲜有韧劲,汁水充盈,但大部分人还是喜欢吃熟食的,要不然当初普罗米修斯为什么要为人们带来火焰呢?
幸好第一道主菜倒是正规正矩的小羊排,小羊排上撒着青翠的罗勒,浅褐色的胡椒,雪白的海盐,汁水在煤气灯下流动着绚丽的光彩,浓烈的香味更是充满了整座餐厅。
此时,管家又吩咐仆人给宾客们换过了酒。
在品尝前菜的时候,他们饮用的是爽口的香槟。
现在则换成了来自于格鲁吉亚的干性葡萄酒,酒中单宁丰富,单独饮用会觉得酸涩,但配合味道浓郁的香草烤小羊排却如同珠联璧合。
第二道主菜就显得有意思了一点,这不应该说是英国菜,英国是有内脏菜的,叫做哈吉森,但这是苏格兰的特色菜肴,与英格兰人基本上没什么关系,而这道菜是纯粹的法国菜红酒炖牛心。
没错,法国人可能是欧洲中最喜欢吃内脏的国家,心脏肝脏肺都能被他们拿来做成菜。
而这道菜也只能称作略有些诡异,并不难吃。
不过伴随着它的到来,南丁格尔女士又要转过身去。
和那位医生先生说话。
这次倒是南丁格尔女士先开了口,表示这道菜略有些偏甜,医生仿佛受到了很大的鼓励,他一边附和着说,厨师可能错误地加多了橘子酱,一边向南丁格尔女士介绍起第三个人。
第三个人从面容上来看,似乎并不像个坏人,但也不是那种会受人欢迎的和善人。
他的头发被剃的很短,灰白夹杂着黑褐色,眉骨非常的高,而且秃,眼睫毛也是相当洗漱,他的眼睛是非常浅的湖蓝色,近似于半透明,像是两颗质地优良的玻璃珠子。
他有个犹太人似的大鼻子,但嘴唇又扁,又厚,下巴短得像是被造物主忽略了,像是一尊被精心捏造后又不慎摔在地上,砸平了半张脸的泥土雕像。
据他说,他是陆军第十七步兵军团的一个上尉,但因为一场过于冲动导致的决斗,他杀了人。
虽然这场决斗是经过公正的,也有人为他作证,但一条生命的逝去,还是让他被迫离开了军队。
之后,他一直在谋求进入政府或是重返军营,但始终不得其法。
当然这种不得其法只是一个委婉的说辞,切实点来说,就是他的身后没有愿意支持他的人,他要么是没结婚,没法使用妻子的嫁妆,要么就是他的家族已经舍弃了他,看他的年龄约在四十多岁上下,这个年龄,他的父母可能已经离开了人世,家中执掌大权的会是长子,也就是他的兄长,他的兄长同样要为自己的孩子铺路,又怎么会去顾惜一个弟弟的前程呢?
“那么他现在以什么为生呢?”
南丁格尔女士轻声问道,“他现在算是一个私人侦探,”
医生也以同样的音量回答说,“他曾经跟我说,有不下一打的凶神恶煞的杀人犯被他送进了监狱或是地狱,还为自己的雇主追回来过被绑架的孩子,被劫持的未婚妻以及大量的赃款。
“那么说,他倒是个厉害人物。”
南丁格尔女士自言自语的道。
利维也沿着他们的视线看了过去,从打扮上来看,这位前军人后私人侦探的这点奇妙的与利维契合了,而且看起来他的生意还不错,尤其是比起他身边的作家——虽然比不得女士们可以争奇斗艳,色彩纷呈。
——男士们在这种正式场合的着装,很少会脱离黑白两色,即便是最风流的年轻子弟,也只会在领口的扣眼上别上一支鲜花。
但正如我们之前曾描述过的,穷人和富人在着装上总是有着极其鲜明的区别——衣服的色泽是否光鲜,质地是否厚重,刺绣是否精细,肩膀、袖子、腰、膝盖、足踝是否都在最好的位置,即便他在走路,奔跑或是坐下?就算没有钻石的别针,或者是纯金的怀表,以上关键点也能一眼看出此人的家境与现况如何,像是作家的衬衫和礼服就非常的不合身,颜色发黄,只能说他幸好不是那种过瘦或是过胖的人,肩膀也够宽,才能勉强撑起这套衣服,而私人侦探呢,就完全不同了,硬挺的高领,端正的领结,雪白的衬衫,绸缎的马甲熠熠生辉,细羊毛的礼服几乎黑的发蓝,只有一个地方不那么符合现在的审美——他的手指上还套着一个巨大的金戒指,这只金戒指没有镶嵌任何宝石,方方正正。
戴在那样粗大的手指头上,它看起来不像是一件装饰品,倒像是一个经过伪装的指虎。
指虎这种东西还是从美国传来的,据说那里的罪犯非常热衷于在被没收了刀枪与匕首后,往手指上套几枚沉重的铁戒指或者是黄铜戒指。
当他们挥出拳头的时候,原本可能只能造成鼻梁骨裂的一拳,现在却能打塌别人的半张脸。
对于一个私人侦探来说,这确实也是一件隐蔽的武器。
即便在这样庄重的场合也可以佩戴,又不至于引起他人的反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