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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孟庆元这般举动,便显得令人格外不解。
不过,她忽的记起一事:先前银珠嫂子和程娘子来杂货铺吃点心闲聊时,她便听两位嫂子说了一耳朵。
说是九畹命苦,年纪轻轻已嫁了两回。
前夫婿家在外城,虽嫁得近、也算举案齐眉,可嫁过去两年不到前夫便病死了;守寡三四年,好容易再嫁,如今婆家又这般待她。
看俞婶子眼下这愁容,估摸也是没好着落了。
日后俞婶子真下决心把她接回来,应当也不舍得再把她嫁出去了。
“拼着养她一辈子,也好过再叫她再去那等不清底细的人家里受苦。”
银珠嫂子与程娘子围坐吃杂蔬煮,啃着蘸了汤水淋淋的大块萝卜说道,“若是我,我也是这样想的。
知人知面不知心,当初九畹嫁的这个夫婿谁不说人模狗样、体贴周至,两家门户也算登对,谁知才几年光景,竟又变成了这样儿。”
银珠嫂子念着自己、念着小菘,心里也觉着难过,啃着萝卜便红了眼眶,最后一碗只选了些素菜的杂蔬煮都没吃完。
“人心易变啊。”
程娘子也黯然轻叹,她虽遇良人,可惜也与九畹头一个夫婿般,丈夫早死,独留她一人。
她唯一比九畹幸运的,便是没有选择再嫁,宁肯自己咬牙拉扯孩子长大。
如今看来,这竟也成了桩好事儿。
毕竟,谁也不知老天爷想要如何捉弄人的命数。
程娘子苦笑:“有时真不是当娘的不疼女儿,也不是当初看走了眼。
起初那人定是好的,情分也是真的,只是人啊,渐渐的都是会变的。
千年来便是如此了,诗经里的《氓》,不也是起初男女真挚地相恋相爱,最后女子却被辜负,所写下的泣泪之诗吗?”
士之耽兮,犹可说也。
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婚姻不算是一辈子的事,可女子若要挣脱重头来过,谈何容易?甚至好些女子,没有如俞婶子般强硬的娘家,或许连挣离的勇气也没有。
“日后小菘大了,到了要择选夫婿之时,我一定要告诫她,什么事儿都可以急,唯独终身大事急不得。
男人的甜言蜜语听不得,真心更不能轻付。
若是因此拖成老姑娘也不打紧,我情愿养她一辈子,也不要她受苦。
即便是不慎错过了好姻缘,那便错过了。
宁愿错过,也不要错付。”
银珠嫂子狠狠地啃着萝卜,如此斩钉截铁地说道。
姚如意回想到此,便略微明了了。
今日孟庆元如此真情流露,或许真相便只有一个!
名侦探如意推了推鼻梁上并不存在的那副眼镜,大胆猜测道:据悉,九畹的前夫家就在外城,那她守寡那几年,会不会与同样也还住在外城的孟三曾相识过?只不过,不知为何,她还是选择嫁给了别人。
两人不仅错过,也终究错付了。
正胡思乱想着,忽觉腰间微痒。
她终于想起自己兜里还有只鸟!
这才连忙将还窝在兜里,正生气地啄她腰带的彩毛鹦鹉拿了出来。
宋时的鹦鹉多是绯胸鹦鹉,个头不大,羽毛绿色格外明亮,像春日新发的竹叶般。
脑袋是灰蓝色的,一胸脯胭脂色的绒毛,尾羽梢儿又带着点蓝儿,浑身上下鲜亮极了,故称为“五彩鹦鹉”
。
这种鹦鹉生得圆头圆脑,极可爱,捧在手里,也不闹腾不挣扎,就用两只黑豆眼盯着你瞧。
听俞婶子说,这鸟儿是俞叔从壳里剥出来亲自喂大的,一直是手养驯的。
且俞叔自小便压它的性子,又时常带它出门当值,早叫它习惯了喧闹吵嚷与人多的环境,如今放它走,它都不会走,飞一圈,只要吹个哨就会立马飞回人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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