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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元朗很生气:“差不多得了!
这是我姐给我们准备的。
我还一口没吃!”
林飞奴没好气地提醒:“我姐!”
“咱俩是兄弟,你姐就是我姐!”
说着话他一筷子夹三个鸡爪。
同学看到他的动作,庆幸鸡爪被分两半,章元朗这一筷子其实是一个半。
其他同学看到几人这样,心说鸡爪换个样也是鸡爪啊。
能有多好吃?章元朗这小子什么好东西没吃过啊。
转念一想,仁和楼只有你不喜欢的菜,没有难吃的菜。
对鸡爪不感兴趣的同学因此也夹半个。
往常他们吃一口就吐的鸡爪掌心,此刻只觉得掌心太小,要是像猪脚那么大就好了。
章元朗看着同窗不敢置信的样子,得意地问:“如何?”
林飞奴夹四个,就把羊排和鸡爪换一下。
章元朗一看还有六七八个,高兴地说:“不愧是我好兄弟!”
话音落下,只剩三个半个鸡爪。
小章公子气得跺脚骂人!
户部诸人就比这群半大小子斯文多了。
起初看到一大碗鸡爪,户部诸人很是失望。
看在薛理背后太子的份上,他们都给面子夹半个,心里还想着幸好是半个,不会吃吐。
半个吃下去,除了怕鸡爪的两人,其他人都觉得一碗鸡爪少了。
不过他们表现得很从容。
若是只看他们的表情,会认为在他们眼里鸡爪就是一道家常菜。
然而仔细观察便会发现他们只吃鸡爪。
很怕鸡爪的两人想着鸡爪的口感,闭上眼睛夹一个塞口中。
薛理故意说:“不必为难。”
俩人连连摇头表示不为难不为难。
户部郎中一口半个鸡爪,把薛理的鸡爪一扫而空才有心思说两句:“这么多鸡爪不好攒啊。
薛老弟,林掌柜有心了。”
薛理指着账簿:“很好攒!”
户部郎中没听懂:“此话何意?”
薛理:“丰庆楼的食客非富即贵,看到鸡爪会想到小鸡挠地的情形,是以丰庆楼每日会提前同小贩说好,只要鸡不要鸡爪。”
户部郎中:“没了鸡爪鸡不就死了?这种无理要求,小贩也同意?”
早上薛理看到林知了带回来一包清洗干净的鸡爪也感到奇怪,便问她找谁买的,怎么还有人攒鸡爪。
林知了告诉他,不是每个酒楼都跟她一样找小贩买活鸡。
他们叫小贩杀洗干净,鸡杂、鸡血以及鸡爪都不要。
要不是没了鸡头寓意不好,兴许连头都不要。
薛理把此事换成他的口吻告诉同僚,接着又说:“整个东城能这么讲究的酒店有几家?”
户部郎中不禁颔首:“通明不说我都忘了,我在家吃鸡会吃到鸡肝鸡血。
到了丰庆楼,无论整鸡还是切开炖的,好像从未见过鸡杂鸡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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