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这个孟棠姑娘刚才就讲过两次了!
正当防卫是一个防卫别人侵害的行为,本身是伤害,只是道义上是正当的!
可郭某只是小心的躲避打人的刘某,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的伤害行为啊!
按着孟棠姑娘的判断理由,那自然也没有必要讨论正当防卫了!”
“哇塞,老姐姐,你可以啊!
分析的头头是道,太厉害了!”
“哈哈,没有没有!”
……孟棠看着天幕之下诸朝人的评论,看来大家的朴素道德观都很合格啊!
也是,这道题目真的算是送分题目了。
但为了复习到位,孟棠将第二个选项涉及到的“被害人自险风险”
做了说明,这个知识点自己还是第一次在题目中遇到。
“在第二个选项中,涉及到的被害人自陷风险,根据现有刑法理论和法考老师分享的经验,总结得出——如果被害人是危险的实行者或者支配者,并且被害人满足两个条件,那就是被害人对最后的结果负责。
这两个条件我没记错的话,是说,主观上,被害人对危险有认识能力;客观上则要求,被害人对危险有控制能力,用专业术语来讲就是被害人基于自己的意思自由,对危险具有控制、消除或避免的能力。
(参考1)嗯,关于这道题目,刘某落水那刘某就是被害人,刘某自己失足落水,刘某就是自己危险的实行者。
刘某追打郭某,在追击过程中落水了,其中刘某是对于落水是有认识能力的,客观上,对与危险也有控制能力,如果他没有去追打郭某,不会有这个危险,也就能避免这个危险。
所以,按照方法论,刘某落水,自己负责。”
……“不愧是里正,猜的一点点问题都没有!”
“当然啊!
里正可是德高望重啊!
这些年,所办的事情都公正着呢,村里的每一个人都打心底里尊重里正呢!”
正被大伙佩服的五体投地的里正摸着自己的花白胡子,“啊!
这一个词儿,里面都有这么多门门道道!
这后世的律法,可真有意思啊!”
,!
人生七十古来稀!
自己已经过了古稀之年,能够有幸看到和千年以后交谈的天幕,这太好了!
他清明的双眼笑盈盈看向激烈讨论的大伙儿,谁能想到,村里找不出一个正儿八经读过书的状况,居然会出现现在这样好学讨论的时候!
这一切,都很感谢天幕啊!
……孟棠接着连做了半个小时,诸朝也跟着她一起猜测和学习,直到此时做到最后一个多选题。
“关于不作为犯、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说法正确的有?a、父亲撞见歹徒持刀抢劫女儿,与歹徒发生激烈搏斗,搏斗中杀死歹徒。
父亲成立正当防卫。
b、身材高大的郑某深夜在家听到厨房有动静,走近一看,发现身材瘦小的小偷吴某正在试图从窗户爬进去盗窃,下半身还卡在窗边,于是拿起菜刀将不易躲避的吴某砍成重伤。
郑某成立正当防卫。”
(引用2)孟棠对第一个选项没有任何犹豫,这绝对是正确的,因为无限防卫权!
这个选项的基础判断依据之一是正当防卫的防卫人不限于被害人本人,这一点这个选项没有任何问题;第二是限度条件!
其实,华国的正当防卫的法治化进步主要在限度条件的适用上!
公民将自己所有的抵抗手段上交给国家,由国家用国家机构来统一合法合规地行使暴力,这就是个人暴力到国家权力的集中步骤!
但在最紧迫的时候,国家机构是不能迅速救济到公民个人的,尤其在正在遭受侵害的公民。
于是,在刑法范围内,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中公民的暴力的必要性被保留下来;而民法范围内,则是私力救济,比如留置权。
但在刑法规定之后的好些年中,正当防卫被过度谨慎适用,一方面,滥用的不良后果对于社会治安是极大地破坏;另一方面,则是作为审判官的专业能力不是特别匹配,有一定部分是退役的军官,既然用了问题会很大,本着少做少出问题那就只有一个结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