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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说李牧是想杀这个秦将,倒不如说,他得给自己一个交代。
他不想如丧家之犬一般惶惶逃窜,四处流离,终生难以归国,可是赵国却再无他立锥之地。
如此,便只能求仁得仁。
哪怕这位小将军救了他,还坦荡地归还了他的武器。
世间怎么会有如此年少却如此优秀的将领?偏偏是秦国的
李牧猛然抬起了染血的铁矛,刺向年轻的小秦将。
对方不慌不忙,横刀来挡。
刺耳的声音冲击着他们的心跳,彼此的呼吸俱是一紧,又都迅速镇定下来。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可不是将军你用兵的作风;明知胡人有陷阱,居然就这么硬闯进来,也不是将军你会做出来的事。”
李世民悠然间,已与李牧过了几招。
“你很了解我?”
“谈不上‘很’,毕竟我从来没有见过将军,只是研究过将军过往的战术,虽未曾见,心向往之。”
“果然家学渊源。”
矛杆横扫而出,风声萧萧犹如鬼哭,荡开无形的杀意。
“按理来说,将军该有后手。”
秦国少府出品的长刀,仿照了太阿的淬炼与锻造,只不过不是剑,而是刀。
马战时,刀比剑更趁手,顺着骏马奔腾时的速度,刀锋斜劈,仗着武器的坚硬,毫无顾忌地与长矛硬碰硬。
李信与蒙恬急急地赶到这个危险的小战场,秦军与赵军皆围拢过来,局势一下子更乱了。
“李将军,你真的觉得杀我比杀胡人更急迫吗?这满地赵军的尸体,可不是我造成的。
我们再打下去,匈奴可就得意了。”
李世民从从容容地攻心。
一支胡人的箭,向少年将军射来,李牧看到了这一幕。
他的长矛不可思议地转向,打飞了那支偷袭的箭。
众人惊异地望着他,李牧也惊异地审视自己的手。
人是很奇怪的生物。
很多时候,心里想的和真正做的不是一回事,连自己也分不清到底何为心之所向。
李牧守卫赵国北境二十年,干的最多的事就是打胡人。
吃饭睡觉打胡人,春夏秋冬打胡人,空闲时间修修长城、筑筑堡垒,探探胡人消息,深入草原,搞清楚胡人的聚居地和牧场,然后整备军队,出其不意打胡人
在李牧心里,秦军是敌人,但胡人不是人。
一群匈奴骑兵,一群劫掠原阳黔首、杀戮云中将士的匈奴骑兵,就这样摆在李牧面前,简直就像一群大摇大摆的老鼠在狸花猫鼻子上跳舞,他真的完全无法控制自己想把匈奴杀光。
所以,他的武器比他自己更诚实,总忍不住冲着胡人去。
李世民看乐了,落落大方地御马而退,笑道:“将军,咱们还是先联手对敌,杀完匈奴再谈吧。”
他也不怕李牧背后袭击,单手控马掉头,随手招呼蒙恬和李信,果决地率军冲锋,弓箭开道,长刀削首,没有丝毫停顿,在刀光箭雨中杀出一条血路来。
势如破竹,所向披靡。
血盈于袖,洒之复战。
李牧心情复杂地看了几秒,阿巴阿巴的云中将领又来问:“客卿,我们现在打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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