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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这是晚榆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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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飞机降落,霍霁云和季文昔回到了熟悉的城市。
两人正在机场走着,季文昔的目光突然被一家奢侈品牌珠宝店吸引过去了。
她不由自主的走过去,盯着橱窗中央那条闪闪发光的钻石项链出神。
霍霁云也跟了上去。
这条项链是极为珍贵的宝蓝色宝石切割而成,设计师将它设计成立体的一条小鱼,小鱼的边缘还镶嵌着一圈璀璨的细钻。
这条小鱼优雅高贵,在灯光的照射下更显得波光粼粼,能够戴上它的人,一定是既清纯、又妩媚,既甜美、又聪慧。
这不正适合季文昔吗?
珠宝店的店员看见季文昔驻足观望,便很有眼力见的把这条项链从橱窗中取了出来,邀请季文昔试戴。
“小姐,您的眼光真好,这条项链名为‘至死不渝’,是我们店这一季的主推新款。”
店员一边介绍着,一边帮季文昔戴上项链。
果然,季文昔面容精致、脖颈白皙,这条宝蓝色的小鱼把她点缀得更加灵动高雅。
宝石在她的肌肤上折射着浅蓝色的光芒,竟生出一种清纯的**感。
店员连连赞叹:“小姐,您戴上真是太美了,您就是它一直在等待着的主人。”
一直站在季文昔身侧的霍霁云,此刻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的脖颈,不动声色的咽了咽口水。
他发现,季文昔怎么越来越好看了?
季文昔也很喜欢这条项链,可是她一看价格,差点被惊出一身冷汗。
虽说这个品牌就是大名鼎鼎的国际顶奢品牌,可这条项链怎么能这么贵?
六百多万,是要抢钱吗?
季文昔慌忙想要摘下来,沉默许久的霍霁云却大手一挥:“戴着。”
店员崇拜地看向霍霁云。
这男人又高又帅又霸道,还这么有钱,能嫁给他真是祖坟都冒了青烟。
霍霁云掏出一张卡递给店员:“我们要了。”
季文昔刚想阻止他,却被霍霁云的眼神震慑住了:“这条项链很适合你,当是这次出差时给我出谋划策的奖励。”
季文昔承认,自己真的很心动。
“小姐,您老公对您真好!”
店员发出由衷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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