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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人们津津有味地说,主人至死眼也睁着,口中藏着牙齿咬碎的声响。
有人看见,人们扑上来撕咬时,主人的眼中流下了泪,汩汩不绝。
还有人说,行刑刽子每剜下一块肉,百姓就掏钱买下,当场生吃,不多久,就无肉可割。
另有人说,那是你们没我等的耐心,我们等到了开膛破肚,嘿,那行刑刽子的买卖又来了,大家欢快地就像是肉铺重新开了张,你买截场子,我来半个腰子,老汉我还讨了一块肝吃,生啖汉奸肉,佐以烧酒,血流齿颊,好不快哉!
又一人说,惜哉小生我去得还不算晚,虽没吃着肝肚肉肠,却好歹赶上了排骨筵,见那刽子抱着膀子不管,我们就跳上台去,扯柴火般拆下那汉奸的骨头,拿斧头砸个粉粉碎,回去让浑家熬排骨汤喝,倒也尝到了奸人之髓的味……
想我幼年,顺德鼠患,父亲堵住鼠洞,以烟火熏鼠。
几日后挖开,鼠尸枕藉,然而翻检鼠尸,发现多有伤痕,似是撕咬所致。
父亲提着鼠尾摇头,说,畜生就是畜生,遇到危难就同类相残。
可人是人啊,何以行畜生事呢?
我蒙了棉被大哭,一直哭到夜交子时。
我爬将起来,掖了把菜刀在后腰。
谁若挡着我收主人的遗骸,说不得也要砍翻几个,大不了追随主人下黄泉,含笑有余荣矣12。
一轮皓月悬于当空,四下极亮。
这可不是偷尸的好日子。
远远看去,见几个兵士纤毫毕现地在刑台四角伫立。
可我已怀了必死之心,你们够胆就上来。
我一手绕后,攥住菜刀的柄,踏上刑台,走向木柱。
柱上空空如也。
难道,难道,那些恶狼般的暴民已把主人尽数吃了吗?
低头一看,柱下,主人的头颅尚在,口鼻两眼双耳已经剜去,可我还是能认得出你,主人。
我捧起头颅,揣进怀里,又把散落在台上的碎骨仔细收拾了,包了一包,跳下刑台。
倒是奇了,那四个带刀的兵士对我视而不见。
回去后,我把主人的遗骸掩葬在东花市斜街的广东义园中。
没有立碑,现在还不是立碑的时候13。
我坐在主人的坟前,在月光下割破手指,发了血誓:我将告诉我的子孙,世世代代为主人守灵,哪怕我佘氏只余一女眷,也要守下去,直至我这一族绝灭。
至于那些啃食了吾主血肉肝胆的人,你们终有一天会呕出来,还我主人一个全尸。
盼你们也呕出自己的兽性,好把罪孽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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