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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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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指导┃
《孔乙己》最初发表于1919年4月出版的《新青年》第六卷第四号,后收入小说集《呐喊》。
鲁迅的学生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孔乙己〉》一文中写到鲁迅自己谈论《孔乙己》的一些言论:“《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诉我,也实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孟夫子’,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所描写得差不多。”
另外,鲁迅还告诉孙伏园自己所写的小说中最喜欢《孔乙己》,《孔乙己》的主要创作目的“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
小说以咸亨酒店小伙计“我”
的视角,描写了因为科举没有成功而陷于生活困境之中却又固执地以穿长衫来保持读书人身份的孔乙己的悲惨命运,通过短衣帮和穿长衫的酒客们对于孔乙己的嘲笑,以及科举成功的读书人丁举人对孔乙己的残酷殴打,写出了现实社会中各阶层的人对于受苦难者的冷漠,揭示出了国民的劣根性,并从侧面写出封建科举制度对读书人的毒害。
另外,文章以“我”
二十多年后对孔乙己的回忆,在作为小伙计的“我”
对孔乙己故事的带有嘲笑意味的叙述之中,隐含了作者对孔乙己的同情与批判,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同时也有对看客们和产生这些看客们的社会进行了批评。
鲁镇的酒店的格局,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开头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场景、时间及人物。
写短衣帮和穿长衫的酒客的区别,为下文孔乙己的出场作铺垫。
“踱”
字写出了长衫客的神气。
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掌柜说,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就在外面做点事罢。
外面的短衣主顾,虽然容易说话,但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的也很不少。
他们往往要亲眼看着黄酒从坛子里舀出,看过壶子底里有水没有,又亲看将壶子放在热水里,然后放心:在这严重监督之下,羼水也很为难。
所以过了几天,掌柜又说我干不了这事。
幸亏荐头的情面大,辞退不得,便改为专管温酒的一种无聊职务了。
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
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有些单调,有些无聊。
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
“只有”
一句突出对孔乙己的印象是“笑声”
,表明孔乙己是一个受到众人嘲笑的人。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
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作孔乙己。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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