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校长作为董事会、行政管理评议会和教育科研评议会三个重要机构的主席,拥有最终的决定权。
[16]我国《高等教育法》(1998)也赋予校长广泛的权力。
加强校长的权力,也不一定是坏事,相反,一些研究表明,大学的决策权相对集中于校长,有利于大学业绩的提高。
美国学者Meiners的实证研究揭示,平均而言,教授参与决策的程度越高,大学的业绩表现越差。
他们认为,只有在决策相对集中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做出高质量的决策,教授可以为管理者提供有价值的帮助,但教授集体参与决策不利于做出有效的决策。
[17]大学校长要统揽全局,及时应变,在这一点上,他(她)要像企业的CEO。
尽管学术人员对“教授治校”
的传统情有独钟,但“教授治校”
似乎不意味着教授要管理学校的所有主要事务。
1971年,AAUP曾就美国大学中教授参与决策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教授参与决策的程度在不同的大学有很大不同,对学校不同事务决策的参与程度也不相同。
在584所被调查的学校中,教授参与课程决策和教师管理决策的比例最高,分别达到84.08%和74.25%;教授控制教师任命、职务提升和终身职决策和个人业绩评估决策的比例居中,为40.28%;而教授参与学校财务决策的比例最低,仅为15.03%,其中参与长期预算决策的比例仅为7.02%。
[18]
这种参与方式的合理性得到了研究的支持。
威廉·布朗(WilliamBrown)把大学管理的决策分为学术事务和行政管理,前者包括课程设置、学位设置、业绩考核、教师聘用等,后者包括资源分配、新学科建设、教师编制、院长任命等。
他的研究发现,教授参与管理学术事务的程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好,而教授参与管理行政事务的程度越高,学校的业绩表现越差。
[19]
大学校长职业化的理念被提出来。
现代大学早已不再仅仅是简单的学者共同体,而是一个庞大的、复杂的机构。
[20]作为一个大学校长,在内部要应对学生、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各种要求,在外部要应对政府、市场、媒体和公众的各种要求,还要管理庞大的设施、预算和基金。
如此繁杂的事务,需要职业化和专业化的管理,校长职务不再可以由学者兼任。
在发达国家,校长职业化已成趋势,大学校长的身份明确定位于职业管理者。
在美国,只有不到50%的大学校长可依据与董事会的合同拥有学者头衔,其他大学校长纯粹是管理人员。
美国高校有一个共识,一位教授一旦就任大学校长,就必须将自己的研究计划和教学工作在任期内放在一边。
受雇于英国高校的大学校长们都知道,他们从学校获取的每一英镑薪水,都是其作为职业管理者依据合同对学校进行治理的酬劳。
英国的大学校长们在任职期间是不能进行自己原专业的学术研究的。
[21]英国大学的遴选,“倾向于管理经验第一”
,伦敦经济学院院长霍华德·戴维斯在2004年8月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说,“英国前5名的大学校长中,有3位不是来自高等教育领域。”
为了使校长能把所有的精力集中在工作上,柏林州的大学教育法甚至禁止校长在任期内从事任何教学和科研。
[22]中国的大学校长通常定位为学者兼管理者,即所谓“双肩挑”
。
这种定位已经无法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市场化的背景,应将大学校长明确定位为职业管理者。
当然,这不意味着校长的学术背景不重要。
虽然不支持成为校长之后继续做一个学者的工作,但一位校长在成为校长之前,应该是一位出色的学者,如果他(她)没有一个学者的经历,很难真正理解学者的工作。
如果董事会由校外非专业人士组成,校长也是非专业人士,那么,这所学校的学术自治和学术自由就令人担忧了。
校长不完全像企业的CEO,仅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承担责任,校长还是“大学及其知识与智慧、真理与自由、学术成就和公共服务等基本特性的保护者”
[23]。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