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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桌中央错落摆着几道菜,氤氲着淡淡的烟火气;靠窗的桌角,静静立着一只花瓶,旁边挨着清透的凉水瓶,灯光透过玻璃洒在瓶身,折射出细碎的光。
插花这爱好,是大学社团落下的“后遗症”
,不咋实用,却偏爱着这份生活小点缀——
说奢侈吧,三枝香槟就要十几块,每次付钱都疼得龇牙咧嘴;说不值吧,看着那抹温柔,心情立马亮堂,情绪价值直接拉满。
本来没想着放餐桌,就怕书桌上不小心碰掉,结果这无心一放,反倒让餐桌格调都提上来了,意外的雅致。
说到这凉水瓶,可有段说道了——我爹妈是热水的死忠拥护者,打小就灌输“凉水伤脾”
的真理,深信喝凉的准没好身子。
他俩倒水从来只倒滚烫的开水,端起来吸溜吸溜就能喝,那嘴跟铁打的似的,半点不怕烫,老一辈无用的刻板印象又增加了。
可我哪儿来这本事,宁可偷偷把热水兑着凉水喝,温温的才舒坦,不然总觉得嗓子眼要被烫出泡,再叠上后续对食道癌的无限担忧。
当年凑单囤的便当餐具总算见了天日,我捏着一把简约的不锈钢叉子递过去,柄部朝向对方,刻意避开刀刃的位置:“您的餐具,请。”
刀就算了,我还想多活两天。
迈格林抬手稳稳地接过叉子,指尖修长如玉石雕琢,骨节分明得透着股清冷劲儿。
他握柄的姿势沉稳又利落,指腹贴合着塑料柄身,力道均匀得像是做过千百遍,那是刻在骨子里的习惯,哪怕面对的是从未见过的现代餐具,也不见半分生疏。
他没有急着动叉,先是垂眸打量盘中的菜色,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浅影。
眼神里藏着点不易察觉的好奇,指尖甚至微微动了动,却依旧端着架子,脊背挺得笔直,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仿佛面前不是家常便饭,而是宫廷盛宴。
不知怎的,最近超火的企鹅舞突然窜进脑子里,伴随着强劲的小曲,那魔性的舞步就挥之不去,扭来扭去,再“啪”
的一拍锅铲。
高雅人士品鉴中。
待他叉起一块排骨时,动作优雅得不像话——手腕轻轻一转,叉子精准地嵌入肉骨缝隙,指尖稍稍用力,便利落地将肉块剥离,稳稳送入口中。
咀嚼时慢而克制,下颌线流畅地起伏,连嘴角都没沾到半滴汤汁,那份精致规整,妥妥是从小被严苛礼仪教大的贵族做派。
反观我,筷子扒饭的速度飞快,偶尔还忍不住吧唧两下嘴,跟他一比,简直粗野得没眼看。
我被他这仪态衬得有些不好意思,默默放慢了吃饭速度,学着他的样子慢条斯理地夹菜,连咀嚼都刻意放轻了动作,可谓东施效颦。
这份做派落在他眼里,只怕我要丢人现眼了,唉,他这份优雅我估计够呛能学会,当年面试培训没少被老师叨叨,更别提这餐桌礼仪了。
“你仪态真好,看着真舒服。”
我真心实意地夸了一句,声音里带着点佩服。
他闻言耳朵几不可察地动了动,嘴角极快地向上扬了一下,那点小得意藏都藏不住,尾巴简直要翘到天上去,脸上却依旧绷得紧紧的,故意板着脸装作毫不在意,仿佛我的夸奖只是无关紧要的寒暄。
大概是精神头渐渐缓过来了,他除了偶尔对着新奇菜式露出点灵动的好奇,其余时候竟开始摆起了架子——背脊挺得更直了,眼神里也多了几分疏离。
一副“世人皆俗我独清”
的文人做派,活脱脱像《神探夏洛克》里的卷福,浑身写着“别来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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