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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曹雪芹决心抓紧时间,把《石头记》后三十回写下来。
这回南行收获不小,亲眼见到的人事沧桑,有意访问过的亲朋故旧,都给了他许多新的感受,激发他进行新的思考。
故事的结局更明晰了,他意识到宝玉到最后只有一条路可走:出家做和尚。
这世道太黑暗,太不公平了,遁入空门,或许是他最后的抗争!
不顾一切地趴在炕沿上拼命地写作。
白天时间不够用,晚上在一豆灯光下,奋笔疾书。
往往是写一阵,停下笔来叹息一回。
有时候写到伤心动情的地方,他竟会如小孩子般放声“呜呜”
痛哭起来,惊动得芳卿赶紧过去安慰他,用手帕为他拭擦眼泪。
偶尔出门去,曹雪芹也总是将纸笔卷藏在腰间。
当时人们大多穿长袍,纸笔揣在怀里,外边一点儿显露不出来。
在外边与人交谈,听到别人讲话中有用得上的话,或者见到眼前有特点的一景一物,他便即刻解开包袱,借着一块石头,或一个树墩子,铺开纸,蘸饱墨,提笔就写起来。
有时甚至痴痴地和石头说起话来。
据说有一次,他跟人在茶馆里聊天,说着说着突然站起身,拔腿就往家里跑。
有人好奇,紧跟他身后去看,等赶到曹家看见他已经趴在炕沿上写他的书了。
不了解他癖性的人说他痴,甚至说他大概是犯了疯病。
了解他的人,都佩服他处处留心好学,有股子毅力。
在如此坎坷的境遇下,一般人恐怕早打退堂鼓不愿写书了。
有人不解,曹雪芹饭都吃不上了,还写哪门子书啊!
曹雪芹却把写作《石头记》当成了自己的生命。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
曹雪芹晚年在山村的贫居生活,多亏了有一个好乡邻,那就是外号鄂三的鄂比先生。
鄂比是旗人,属镶白旗。
据说他的先祖在外做过官,不知道犯了什么罪,被拔旗归营,回来居住。
他姓鄂卓尔,又自称鄂苏拉氏。
鄂苏拉氏系满语,意思是大白丁儿。
他这么自称,实际包含着对社会的不满与牢骚。
他粗通文字,能写善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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