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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自己“快速扫视”
,必定不能充分理解所读内容,也是没有意义的无效阅读:如果看不懂,一目十行又有何用?阅读速度的提高要靠量的积累,等你读了几十本英文原著之后,你将会进入“阅读自由”
的境界,速度逐渐向读中文的速度靠近,甚至获得“贴地飞行”
般的快感。
“防止默读”
有违科学,因为大脑皮层的语言中枢与阅读中枢在功能上密切相连,神经科学实验证明人在阅读时即使一声不吭,语言中枢也是持续兴奋的。
也就是说,无论读什么,你都会在心里默读。
假如真的做到“排除默读”
,你恐怕一个字或词也理解不了。
“防止默读”
的观点无非是让你刻意提高阅读速度,而这种做法其实是揠苗助长。
书的确会越读越快。
你在休整了一个晚上以后,大脑已不知不觉完成了硬件升级——第一天的40页迫使大脑神经细胞调动营养物质和能量,新建无数微小的神经信息通路,以更高的效率处理源源不断涌入的英文信息。
通俗地说,就是养成习惯了。
而且,读完40页后,你就逐渐跟上了原著作者的行文思路,主要人物一一登场,主要矛盾开始凸显,你的阅读兴趣便渐渐有了。
即使你读的是词汇量较大的经典文学名著,也会发现,读完开始的20~30页,你遇到的生词的数量大幅下降了。
例如,我读“生词之王”
Wutheris的时候,开始每页碰到的生词约十个,30页以后降到五个以下。
不知道是不是文学牛人爱装点“门面”
,在开篇展示遣词功底。
总而言之,完成第二天的40页可能只需三个小时,用不着再熬夜了。
日后,你阅读同一难度的英文原著的速度将持续飙升,向中文阅读的速度极速逼近。
我曾在一天之内读了100页eace(《战争与和平》),后来读LadyChatterley'sLover时创下一天130页的纪录。
一位医生使用透析法后的反馈是,其读美国畅销书TheFinalDiagnosis(《最后诊断》)时速度能达到一天140页。
终于熬过了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和第七天。
最后一天,你也许一气呵成搞定了40页,有生以来第一次读完了一本英文原著!
你的英语“脱胎换骨”
了!
七天行动的战果是280页,一本不太厚的书可能就读完了。
在此之后,可以不必每天都读40页,不过我带的好几位同学都读上瘾了,不用刻意坚持也能大量阅读了。
如果你因迷上了读英文原著而耽误了其他的事情,可以找我算账!
3.3.3 读到翻页之前绝不做其他事情
开卷有益,但难免烦躁,注意力容易发生转移。
读英文原著是批量处理英文文字的过程,其间还不断冒出生词,你可能会因为心烦意乱而无法继续读下去。
所幸,英文原著本身有调整心态的功能。
当你读进去的时候,注意力又能回归书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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