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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隆二年(961)为北宋建立的第二年,又是在正月“奏御”
,王溥不可能在一年时间完成续补、编订之事,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项工作,当是他在后汉任秘书郎、在后周监修国史时着手做的,其成书时适值北宋代周,随即“奏御”
。
关于唐人两次撰《会要》事,《旧唐书》、《唐会要》均有记载。
第一次撰《会要》事,《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一目记:“[贞元]十九年二月……杭州刺史苏弁撰《会要》四十卷。
弁与兄冕,缵国朝故事为是书。
弁先聚书至二万卷,皆手自刊定。
今言苏氏书次于集贤芸阁焉。”
[150]《旧唐书·儒学传下·苏弁传》附记:“冕缵国朝政事,撰《会要》四十卷,行于时。”
[151]二书所记稍异,似当以《旧唐书》为是。
第二次撰《会要》事,《旧唐书·宣宗纪》记:大中七年十月“崔铉进《续会要》四十卷,修撰官杨绍复、崔瑑、薛逢、郑言等,赐物有差”
[152]。
《唐会要》卷三十六《修撰》条所记略同,唯《新唐书·艺文志三》类书类著录《续会要》时,增题撰人裴德融、周肤敏、薛廷望、于珪、于球等,则监修与撰者共10人。
这两次撰述,除成书年代、撰人、卷帙外,没有提供更详细的记载。
在此基础上,王溥增补、编订为《唐会要》100卷,分514目。
其中卷七至卷十已佚,今传本此4卷(连同子卷共6卷)为后人所补。
《唐会要》记唐代沿革损益之制,词简事丰,内容详赡;有关细事,不便立目,名为“杂录”
,附于各条之后;又颇采苏冕议论,名为“苏氏曰”
、“苏冕曰”
、“苏氏驳议”
等,足见于编次上甚有条理。
《旧唐书》以记载丰富的史事和大量的历史人物“重演”
唐代历史,《唐会要》以表述分门别类的典章制度、文物、故实“再现”
唐代风貌,二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
这是五代史学中关于唐代历史的一曲和谐的“二重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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