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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载之内,日月所临,华夏居中土,生物受气正。
其人性和而才惠,其地产厚而类繁,所以诞生圣贤,继施法教,随时拯弊,因物利用。
三五以降,代有其人。
君臣长幼之序立,五常十伦之教备,孝慈生焉,恩爱笃焉。
主威张而下安,权不分而法一。
生人大赍,实在于斯。
这一段话,阐述了“华夏”
社会历史进步的过程和原因(主要是讲地理上的原因)。
杜佑不赞成前人认为社会历史的变化是“削厚为薄,散醇为醨”
的倒退趋势。
他认为,人们当中有一种“非今是古”
的“常情”
。
杜佑分析道:古代“朴质事少,信固可美;而鄙风弊俗,或亦有之”
,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醇”
、“厚”
。
他进而举出具体的事例,用以证明这一认识,他说:“缅唯古之中华,多类今之夷狄:有居处巢穴焉,有葬无封树焉,有手抟食焉,有祭立尸焉,聊陈一二,不能遍举。”
所谓“居处巢穴”
、“葬无封树”
、“手抟食”
、“祭立尸”
等,是被人们认为落后习俗,只有“夷狄”
才是这样的。
杜佑力驳这一偏见,他利用文献的和民俗的资料,在《通典》正文的自注中指出:“上古中华亦穴居野处,后代圣人易之以宫室。”
“上古中华之葬,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后代圣王易之以棺椁。”
“殷周之时,中华人尚以手抟食,故《礼记》云‘共饭不泽手’,盖弊俗渐改仍未尽耳。
今五岭以南,人庶皆手抟食。”
“三代以前,中华人祭必立尸,自秦汉则废。
按后魏文成帝拓跋睿时,高允献书云:‘祭尸久废,今风俗父母亡殁,取其状貌类者以为尸而祭焉,宴好如夫妻,事之如父母,败损风化,渎乱情礼。
’又《周》、《隋》蛮夷传:巴梁间风俗,每春秋祭祀,乡里有美鬓人而入,迭迎为尸以祭之。
今郴、道州人,每祭祀,迎同姓丈夫、妇人伴神以享,亦为尸之遗法。”
[222]这里所举的,就是针对“有居处巢穴焉”
、“有葬无封树焉”
、“有手抟食焉”
、“有祭立尸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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