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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生是主体,民生不过陪衬而已。
国子监时代,洪武十五年(1382)到二十三年(1390),只举官民生总数,无法知道比例。
从二十四(1391)年到三十年(1397),有五个年度的在学人数记录,二十四年(1391)官生占总数三十四分之一,二十五年(1392)八十二分之一,二十六年(1393)二千零三十分之一,二十七年(1394)三百三十分之一,三十年(1397)六百十分之一。
在这个记录中,值得指出的:第一,官生占监生总数比例极小;第二,官生就学比例逐年减少,从四十五名降至三名;第三,洪武二十六年(1393)监生员数突然激增,次年又突然减少;第四,官生中琉球生悦慈从洪武二十五年(1392)到三十年(1397),留学至少有六年之久。
[琉球生入南监,最后一次是嘉靖十七年,二十三年回去的(1538—1544)。
《明史·选举志》作“成化正德时(1465—1521)琉球生犹有至者”
,是错的。
]
如上文所说,明太祖建立国子学的目的,是教育胄子(贵族官僚子弟),甚至在改组为国子监以后,还特派重臣勋戚李文忠兼领,管束官生。
为什么从二十四年(1391)以后,官生数目反而年少一年,和民生的比例,从2∶1到1∶2030,主体变为附庸,完全失去立学的用意呢?这道理说来也极为简单:公侯子弟成年的袭爵任官,不必入学,未成年的入学得经圣旨特派,纨绔少年,束发受经,不过虚应故事,爵位官职原来不靠书本辞章。
那么,除非皇帝特命,又何必入学。
此其一。
从洪武十三年(1380)胡惟庸党案发生后,功臣宿将,连年被杀,到洪武末年,除汤和、耿秉文、李景隆、徐辉祖几家以外,其余的差不多杀干净了。
功臣本人被杀,子弟如何能入学?此其二。
至于官僚子弟的入学令,限一百名的有效期限恐怕只是适用在洪武三年(1370)之前,以后实施极为严格,非奉特旨,不能入学,人数当然不可能太多。
此其三(《南廱志》卷一《事纪》,《明史·选举志》)。
而且,大官子弟自有荫官一途,用不着走国子监这条路,这样,国子监就自然而然衍变作专门训练民生做官的衙门了。
洪武二十六年(1393)监生人数突增的原因,是有新的政治任务,人手不够,特别扩大保送,下文详说。
三
民生的来源,分贡监、举监两类。
国子监的学生通称监生。
贡监出于岁贡,原来依据历史上的成规,地方官有贡“士”
于朝廷的义务。
洪武元年(1368)令民间俊秀能通文义者,充国子学生。
二年(1369)立府州县学。
四年(1371)正月,诏择府州县学生之俊秀通经者入国学,得二千七百二十八人。
到十五年(1382)正月,礼部以州县所贡子弟,推选未至,奏令各按察司,于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务拔其尤,岁贡一人入监,著为令。
从这一命令,可以看出在此以前,保送监生是州县官的任务,此后则改归按察司选送。
洪武四年(1371)以前,选士于民间,四年(1371)以后,选士于地方学校,州县学和国子监成为学制上的联系衔接衙门,民生在地方学校受初级训练,选拔到国子监受高级训练,国子监成为全国青年人才集中的场所。
十六年(1383)又令礼部榜谕天下府州县学,自明年为始,岁贡生员各一人,正月至京师,从翰林院试经义、四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的(及格)入国子监,不中的原学教官罚停廪禄(扣薪水),生员罚为吏。
则又把贡士之权改归地方学校教官,贡生在入监之前,得经翰林院主持的甄别试验(《南廱志》卷一《事纪》,《明史·选举志》)。
学生入监,主持选送的是府州县官、按察司官、本学教官。
入学考试,主持考试的是翰林院官。
入监后主持训育的是国子监官。
受训完毕后,监生的出路,而且是唯一的出路,是替皇帝做官,“学而优则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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