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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得从弗兰淇12岁的那个夏天说起,这个夏天,她离群已久,她不属于任何一个团体,她无所依附。”
(《婚礼的成员》)只是开篇的一句话,汹涌的痛感扑面而来,如果你曾经是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孩子,如果你有一个被群体排斥的孩子,你就会明白。
麦卡勒斯老是让我想起《男孩不哭》里那个女孩:孤绝,倨傲,中性,游离在人群的边缘,想凑近人气密集的地方取暖,不得,也不怒,只是瘪起嘴角,几丝自嘲,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因为如果没有自怜的黏液来润滑伤口,连痛都是生冷的干痛,反正不能见容于主流审美,索性来点孩子气的恶作剧,彻底走到对立面去自宠好了……麦卡勒斯也是一个终生穿男装的女孩。
她的奇装异服是她随身携带的小型舞台,她自己是出入其中的唯一舞者、导演和观众。
这让她可以保护好自己的疏离,安全地自恋着。
且不提反常的性取向,就是穿长裤、衣衫邋遢、不修边幅,就足以让凯瑟琳·安·波特彻底地厌弃麦卡勒斯了。
想想郝思嘉(小说《飘》中的女主角)因为不带阳伞就被黑妈妈训斥的场景,老式淑女的教养有时甚至是一种洁癖,对不谙此道的麦卡勒斯而言,则干脆是一道屏障。
南方淑女的外柔内刚,我们在《乱世佳人》里见得多了,所以当麦卡勒斯絮絮地敲着波特的房门而后者无动于衷时,基本吻合我的预想,可是以下的发展多少让我有点吃惊:当波特以为麦卡勒斯已经知难而退而打开房门时,却发现后者匍匐在门槛下准备爬进来,这时,她居然从后者身上目不斜视地跨过去了!
我想在这场角逐中,穿长裙的打败了穿长裤的,因为波特的理直气壮是有一个阶层的价值观:对自己是个正常人的自得,占领道德高地的优越感——这些内在力量支撑着她。
麦卡勒斯有什么?除了充满孩子气的遗世独立,暂且达到峰值,可以冲破理智堤坝的感情,一旦峰值回落,她会比任何人都尴尬,所以如果说穿长裤的女人强势,那只是表象。
示弱和依人,是旧时女人最基本的两个技术活儿,穿裙子操作起来一定比穿裤子方便,所以赫本一定是穿裙装的,而嘉宝肯定是穿裤装的。
赫本小时候被爸爸抛弃过,虽然有维多利亚式的淑女教养使她自制,既不多话也不滥情,但她骨子里是个情绪化且没有安全感的人,每次上台演出前都瑟瑟如风中荷叶,也许这才是她最动人的地方,有一种惹人爱怜的无助。
嘉宝整个人大概都融进了她“瑞典女王”
的角色中,硬朗、专权、独立、自持,完全不介意外界的价值评判标准。
我有个姑母,从小被当男孩养的,一辈子都没穿过裙子,“文革”
时去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千里塞外,明月孤灯,耳鬓厮磨,青春期的萌动下,她恋上了同屋一个温柔婉转、纤细柔弱的女孩子,两人好得如胶似漆。
后来人家家里动用关系提前回城了,我这个姑妈也没哭没闹,闷着头给她准备了一篮子吃食,送人家回来的路上,就跳了马车。
后来我一直在想那个场景:漫天的大雪如絮如烟,疾驰的马车,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子,内心决绝如铁,眼里有冻结的杀气……当然她没死,她也胡乱嫁了个男人,借此回了城,女儿还在襁褓里就离了婚,法庭上男方痛斥她,“滚热的热水瓶啊,就那么劈头盖脸地扔过来”
,她惨淡地笑,并不否认,更没提他在外面有人。
我家里人一直说男方龌龊地诽谤她,我却暗想她是做得出的,我这个姑母,爱恨都好走极端,没有调和的中间路线,爱就是生死相随的狂爱,恨就是欲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
我爸一直说我的烈性有点像她,我想到底是不同的,她是在刀锋上赤足走过、知道那种凌虐痛感的人,是真正豁出自己、无所保留的人,我怎么舍得……她再也没有结过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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