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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尼亚·伍尔夫:她说百合是种太苍白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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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我就知道弗吉尼亚·伍尔夫的存在,就像我知道伊甸园神话的存在一样——她是一个在不同语境中被反复引述和重复的名字,她带着她明净的额头、尖刀背似的大鼻子、常常出现在唯美派画册里的那种知性的鹅蛋脸,穿行于一列大不列颠知识分子军团的信笺里。
那是一群在20世纪前30年度过了他们成熟期的人,也是埋葬了维多利亚社会又试图让它纤细僵化的道德活跃的一代人。
达尔文的进化论让他们失去了相信上帝七天造人的可能性,残忍的爱因斯坦更在1905年抛出相对论,这下连时间和空间都无法信任了,他们只好转向去精研自己的内心,对自己用尽心思。
他们每天要写大量的日记,余时就给另外一些人写无数的信笺。
所以这个叫作布卢姆斯伯里[1]团体里的成员个个都是书信体大师,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为这个团体的核心成员,弗吉尼亚被喻作英格兰百合,这个意象很契合她,最美的百合都开在唯美派画册里、圣母的手边、圣婴的笑颜旁。
百合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意味大于肉身美的花,相对于桃花的艳情、牡丹的肉感、玫瑰的甜俗,它简直是禁欲味道的,弗吉尼亚本人正是如此精神至上:她醉心于朝拜艺术圣地、收集艺术品,但在生活里,她一辈子都穿着粗布工作服,在冬季没有取暖设备的“冰窖”
里工作;她视肉欲为肮脏的动物性,却苦心收集别人对她美貌的口头称赞;她择偶时从不关心对方是否有肉体美,是否有物质背景,甚至性取向如何,却一定要足以与她的智性匹配;像波伏瓦一样,她背离并且鄙夷上流阶层的生活方式,却从来没有淡化过骨子里从属于这个圈子的精英意识;5岁的时候她给姐姐写信,“谢谢你对我仁慈的耐心”
,而姐姐的回信是,“我多么喜欢你香豌豆色的头发”
,后来姐姐成为画家,她却成了作家,审美角度的歧途,其实在早年就足见端倪。
她很像一台配置失衡的电脑,思辨力、逻辑力、想象力,凡是智性系列的操作系统配置都很高,而性欲芯片配置却几乎为零,她并不是敌视性欲,她是压根儿就不理解这玩意儿,所以她选择的多是同性伴侣,只是因为这样便于操作她无垢的“精神之爱”
而已。
小时候她同父异母的哥哥把她抱在窗台上,扒开她的私处迎光看着;长大了他继续用拥抱、接吻等临界动作猥亵她。
这些暧昧的性侵害史像频频发作的病毒一样,使她本来就已是低配置的性欲芯片几乎瘫痪,直到1941年,她投水自杀,用死亡疗法彻底使自己死机。
从9岁那年,她就开始顽强地自我教育,她的营养源只是爸爸的书房、与哥哥交谈的碎片和伦敦图书馆而已。
她不眠不休地写作、不舍昼夜地阅读,每写完一部作品,她就要崩溃一次,在崩溃的间歇,她写一些轻量级的作品作为放松,余时则写大量的日记用以观察自己的下意识。
她此生最大的娱乐是写信,大概有几千封之多;她参加有限的社交活动,也是为了带上捕蝶网为她的小说收集人物和情节标本;她交友、恋爱都必须经过文字这个介质,对方必须和她一样是文字的信仰者——我从未见过一个人,像弗吉尼亚这样,终其一生,从各个方向顽强地与文字发生关系。
它们是她的伤口,也是止疼片;是她的宠物,也将她驯养。
就像小王子的狐狸一样,“你对你的玫瑰所花费的时间,使得这朵玫瑰,对你变得那么重要”
。
可笑的是,这个连自己独自上街买件衣服都会打哆嗦的神经质女人,居然常常被比喻成狼。
她要是匹狼,也只是身着狼皮而已,伏在她貌似强势的女权攻势下的勇气,只是一块蓄电池,真正的勇气来自她身后的人——小时候是妈妈,未成年时是姐姐,最后的终身接班人是她的丈夫伦纳德。
这个女人活在文学史上是个奇迹,真要移植到你家客厅里,只能是场不折不扣的灾难:她会在做饭时把婚戒丢在猪油里,还会在参加舞会时把衬裙穿反。
她的锋利不过是“舌辣”
,而不是“根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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