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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
“小孩”
都是虚词,他也排斥“安全感”
“秩序”
“日常生活”
这些现实要件,他一直说电影是我奢侈的情人,戏剧是我忠实的妻子,他根本就没有给女人留下感情空间。
他的后几任太太几乎都曾经是他的婚外恋对象,排戏时,人和人在感情上是**相向的,那是一种很性感的氛围,人在其中很容易陷入外遇。
而这些浸泡在戏剧氛围中的女人,一旦上了现实的岸,就立刻被他搁浅了。
在他看来,与她们的关系只是抒情的肉欲罢了。
他和第三任太太甘,在他们解除各自的婚姻之前曾经长期地通奸。
他们一起跑到巴黎去,吃了不干净的海鲜,两个人肠胃都不好,于是上吐下泻。
为了不破坏恋爱的色香味,不敢用房间内的厕所,只好提着裤子跑到走廊尽头去用公用厕所,然后,回来继续**。
这种剔掉生活杂质的爱情自然是脆弱的,它又结束于伯格曼的下一次外遇。
可是,几十年后,伯格曼说起这个女人,他甚至对这个女人用了“爱”
这个字,只对她。
他有发达的感知体系,但他从来不轻易启动感情,他的感情都收藏在一个密室之内,当他回忆一件事时,他有纤毫毕现的情绪记忆,但他无法复制感情。
这又是一处理念的洁癖,感情之所以为感情,恰恰在于它的不可预期和不可复制,能够复制的绝不是感情。
生活是个偶然的网络,没有道路意识,爱情附着其上,必然也是易碎的,这种对碎片的珍惜,我们可以把它看作更广义的爱情。
伯格曼的洁癖就在于:他不把这种对碎片的珍惜等同于爱。
他是个极端的自我主义者,这一点,他根本就无意掩饰,他的自我就是他的行为定位系统,最重要的是,他不自怜。
一个人自怜过度必然会导向逻辑暴力,很多人的命运悲剧只是因为:他们是极端的自我主义者,可是自怜使他们认为自己是全然无辜的,反正不是环境对不起他,就是命运对不起他,再不就是周围的人负他,谁要是和他共同参与一件事,谁就必然是责任方,就得承受他血泪斑斑的控诉和铮铮的仇视,这真让人疲劳,我讨厌舍不得分析自己的人。
对我而言,自知简直是一种至高的道德。
如果用两个意象来定位这本书,我想那就是:密室和镜,前者意味着封闭、高度个人化的空间;后者则是直白、探视的光源及事实的成形。
这两个词在本书中达成了和解——心之密室,犹在镜中。
6岁的时候,伯格曼立志要做个伪君子,如果他不写这本书,我看他几乎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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