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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爱过的杜拉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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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内,这是我第三次谈起这个女人,每次的视角都在转动,其中当然混合着我自己的成长。
事实上,如果一个人能够糅合进你的成长,那你就很难对她有个固定的态度。
让我想一想,我第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应该是十三四岁吧。
逃学的午后,冬天,微雨,空气中充斥着湿答答的雨鞋气味、书店里骑马钉的铁锈味,只记得雨中一切都很安静,行人穿越马路的身姿都严肃许多,我怀抱着那套书,心里充满了安全感。
很多年后,贝娄在书里帮我析出了这种情绪流的逻辑:“看见书架上的新书,就好像看见某种充实生活的保证。”
我心想,是了,这就是了。
那是作家出版社的一套作家参考丛书,有米兰·昆德拉等人,还有她,杜拉斯。
记得那本书是六块六毛五分钱,那是一个价格有耐心精确到“分”
的时代,我想,杜拉斯其实与那个时代倒还合辙,这真不是可以被速读的女人。
那本书叫《情人·痛苦》,后来被借丢了,但心里一直惦念着,封面是黄绿色的——刚腌的雪里蕻,未煮开的第一浇中药,秋日最后一茬割过的衰草,就是那个颜色。
摊在我的手里……什么是幸福?就是掌握一本比16开略小、200页左右的书时,那种真理在握的踏实手感。
我一直觉得幸福是实感,而且是低级感觉,按丰子恺老先生的归类法,凡与肉身直接接触的均为低级感觉。
我的幸福是:黄昏归家时的饭菜香、婴孩抱在怀里的重量、一线似有似无的乳香、熟悉的烟味混合熟悉的肉体、抚摩一本旧书的手感——结论就是我的幸福比较低级。
心里就这么为她留白着,像为浪子等一扇回家的门,我知道它一定会回来,你说我盲信也可以,反正所有的痴情说到底,也就是心有不甘而已。
当你一切在握后,所谓忠贞也不过是彻底的疲劳感嵌着怯怯的道德自律。
然而我对她到底是有一点真心的——杜拉斯热兴起的那几年,别转头去;在每一个提及她的声音面前,别转头去;在南大的许钧教授组织出版杜拉斯文集的时候,别转头去。
水深静流,不动声色地等待,等待所有人都路过以后,等这个名字慢慢降温以后,等待她最终属于我一个人的时候。
直到前年,我去南京图书馆找一本关于司法解释的书,也是别转头去,却在尘封的小角落里的一堆书里,又看见那本书,那时的感觉是,蓦然回首。
晚上洗漱干净了,手指甲也剪过了,还在那里磨蹭着,惆怅旧欢如梦不难,旧欢新交倒比较困难,再去读的时候,记忆中的字句就跑到眼睛前面去了:“你被押解出境已经月余,但我一直感觉你就在我身边,面朝着壁炉,面朝着电话机,右边是客厅的过道,你坐在那里,烟头的红光明明灭灭,我无法克服你的在场感,我常常失声叫出你的名字。
你没有理由不回来,盟军终于越过了莱茵河、阿尔萨斯、洛林、阿夫朗什。
防线终于被摧毁。
德军终于撤退。
感谢主,我终于活到战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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