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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也就是用来切割日与夜的那把刀,只能刺向虚无。
那一刻他开始把自己活成一个自转的星系,他的迷宫小说,生于他的离开。
总是想离开制式生活的凯鲁亚克舍不得离开的,是他的文字理想,他到哪儿都带着他的灵感簿,他最爱的两个宠物——“文字”
和“离开”
,让他与“垮掉派”
的另外一名主将金斯伯格成为至交。
他们原先交情甚淡,直到有一天,金斯伯格让凯鲁亚克为他搬家,他们收拾完细碎,金斯伯格转身,对着房门,飞吻,敬礼,鞠躬,“再见,七楼。
再见,六楼……”
就这么一直数到一楼,才完成他的告别仪式。
待他第二次转身后,这两个男人成了终身的挚友,他们在彼此身上嗅出了同类的气味,他们都是“离开”
的爱好者,总是被那种“满含泪水的沉默去意”
打动。
这群人中真正的“离开”
嗜好者是尼尔,他自幼丧母,与父亲亦很疏离,他在台球馆和妓院里混迹长大,居无定所且有爱无类,他从不在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女人、任何一种生活的可能性上定居。
凯鲁亚克的成名作《在路上》,其活体演出者、其重心、其活力源,都是尼尔。
这本书就是“尼尔在偷车,尼尔在开车,尼尔在越狱,尼尔在吸毒,尼尔和一个女人,尼尔和两个女人,尼尔和一个男人,尼尔同时和一个男人加一个女人……”
尼尔才是行动派的那个“在路上”
的人,他必须不停地说话、**,如果让他独处,独自穿越一片时间的白色荒漠,他就会结结实实撞上他自己的自杀欲,他会被他自己分泌的绝望毒死。
然而我之所以写这篇文章却是因为许巍,最近我很迷他的歌,我想为他的声音写点什么。
那声音像早班公车里的生铁把手,略有锈迹的金属味道,它让我想起湿而欲睡的困意、西出阳关远去的夜行火车……一切正在途中的事物,他的歌,他的人,都像是“在路上”
。
穿过幽暗的岁月,攀上独自一人的青春高原,高处的空气,凛冽、孤寒、清澈,过往的少年梦,现在全在脚下了,待近观了,只不过是一堆轮廓模糊的砖石草木,远不是想象中的高大辉煌夺目。
叹口气,收了声,木着脸,往前走,是没有尽处的孤旅。
下山呢?那经过高原空气锻炼的心肺,让整个人都沉默、紧实了。
他的声音很像我的一个朋友,我甚至没有见过那个人,我总是在想象他唱歌时的样子,他的声音、长相、性格,都有种重金属的性感,是我隔着厚实的审美安全网,乐于去揣摩和把玩的类型。
他也是一块“在路上”
的滚石,一个不会在任何可能性上定居的男人。
在现实生活中,我会选择隔岸观望,然后转身离开。
现在你知道我的秘密了吧?我也是个离开嗜好者,我们这个族群的人,可以离开一个地点、一个时间、一个专业、一个工作、一个男人、一个女人,都没有问题,我们唯一不能离开的,只是离开本身。
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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