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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拾叁 受之天不若受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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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
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
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李天天 作(李天天,首都师范大学书法学博士)
人的聪明才智,不可否认与他的天资禀赋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后天的学习和教育。
古往今来,产生了许许多多天资聪慧、智力超常的“神童”
,他们当中有的得到了很好的教育和培养,成了国家的栋梁之材;有的则由于种种原因,而终未能够成才。
王安石的小品文《伤仲永》就为我们叙述了一个“神童”
夭折的故事,读来耐人寻味。
这篇文章通过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的天赋才能虽有高下之分,但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对于人才的成长起着决定性作用,如果不注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天才也会变为庸才。
全文可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一部分叙事,后一部分议论。
前面叙事的部分又可分为两段。
我们先来看第一段。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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