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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无名律师主动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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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为是自己推动了别人,事实上我们也在被别人推着走。”
还有,“我并不认为是我控制了事态,诚实地说,是事态控制了我。”
在生命终结之时,用这些简短但一语中的的句子总结了他们的生活哲学,他们是同代人,但是他们却生活在社会地位和地理位置的两极。
一位是雄心勃勃的富人之子,他父亲希望少年老成的儿子事业辉煌,以博取传世的美名。
另一位出身农民之家,在凌乱的家中看到了暮霭沉沉,他父亲一无所成,是个三流的木匠,有时务农,几乎不会拼写自己的名字。
年龄较大的养尊处优,拥有金钱可以买到的一切有利条件:私人教师、大学、书籍、出国旅游等。
年龄较小的不得不抓紧一切机会自学,他童年大部分时光是在荒原上的一个阴冷的角落里度过的。
这是天壤之别的两个人!
值得庆幸和感谢的是,天才的守护神从不在意门第,她轻轻地抚摸着亚伯拉罕·林肯和歌德的前额,给予了这两个天之骄子无上的荣誉:使他们的名字永载史册,让他们成为各自国家最崇高追求的永恒象征。
两者中的年幼者(歌德逝世时林肯二十三岁),他的故事常常被人传颂,已成为每个在他名声大振之后出生的孩子的常识。
林肯一家祖籍英国。
十七世纪上半叶他们来到美洲,当时他们从诺福克的欣厄姆迁移到了新英格兰的欣厄姆。
一到新大陆,他们就感受到了当时流行的漫游症的影响,他们从马萨诸塞迁到了宾夕法尼亚,从宾夕法尼亚到了肯塔基,接着在亚伯拉罕四岁时他们再次举家搬迁,离开哈丁县的荒凉农场,移居印第安纳州一块充满希望的黑土地上。
在那里,这个九岁的孩子为母亲的棺材削木钉,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们将她运走,埋葬了她以及她的秘密。
南希·汉克斯,生活在贫穷的边疆地区,她跟那些忠厚老实的织布工和铸造工、头脑迟钝的农民不是同类人。
她无意识地尽力做到了按照遗产权本应属于她的几件事情,这些事情是远在一个她从没有怀疑过的世界里做的。
她的美好意图达到了——因为五十年后她的儿子成了白宫的主人。
什么样的岁月真正塑造一个人的前途?
前途似乎非常渺茫,但也不能说是毫无希望的。
跟斯宾塞县的其他男孩子一样,年幼的亚伯拉罕在农场干活。
他学会了拼写和阅读,做些简单的算术题。
他的继母萨拉·布什关心他的教育,向他讲解彭斯、笛福和莎士比亚著作的美妙之处。
所有这些都很好,但老头子还健在,像往常一样笨拙地干着农活,家里的饭菜勉强能够应付长时间的辛苦劳作。
一辈子跟着父亲干活对亚伯拉罕来说没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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