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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献上看来,点心与茶食两者原有区别,性质也就不同,但是后来早已混同了,本文中也就混用,那招牌上的话也只是利用现代文句,茶食与细点作同意语看,用不着再分析了。
我初到北京来的时候,随便在饽饽铺买点东西吃,觉得不大满意,曾经埋怨过这个古都市,积聚了千年以上的文化历史,怎么没有做出些好吃的点心来。
老实说,北京的大八件小八件,尽管名称不同,吃起来不免单调,正和五芳斋的前例一样,东安市场内的稻香春所做南式茶食,并不齐备,但比起来也显得花样要多些了。
过去时代,皇帝向在京里,他的享受当然是很豪华的,却也并不曾创造出什么来,北海公园内旧有“仿膳”
,是前清膳房的做法,所做小点心,看来也是平常,只是做得小巧一点而已。
南方茶食中有些东西,是小时候熟悉的,在北京都没有,也就感觉不满足,例如糖类的酥糖、麻片糖、寸金糖,片类的云片糕、椒桃片、松仁片,软糕类的松子糕、枣子糕、蜜仁糕、桔红糕等。
此外有缠类,如松仁缠、核桃缠,乃是在干果上包糖,算是上品茶食,其实倒并不怎么好吃。
南北点心粗细不同,我早已注意到了,但这是怎么一个系统,为什么有这差异?那我也没有法子去查考,因为孤陋寡闻,而且关于点心的文献,实在也不知道有什么书籍。
但是事有凑巧,不记得是那一年,或者什么原因了,总之见到几件北京的旧式点心,平常不大碰见,样式有点别致的,这使我忽然大悟,心想这岂不是在故乡见惯的“官礼茶食”
么?故乡旧式结婚后,照例要给亲戚本家分“喜果”
,一种是干果,计核桃、枣子、松子、榛子,讲究的加荔枝、桂圆。
又一种是干点心,记不清它的名字。
查范寅《越谚》“饮食门”
下,记有金枣和珑缠豆两种,此外我还记得有佛手酥,**酥和蛋黄酥等三种。
这种东西,平时不易销,店铺里也不常备,要结婚人家订购才有,样子虽然不差,但材料不大考究,即使是可以吃得的佛手酥,也总不及红绫饼或梁湖月饼,所以喜果送来,只供小孩们胡乱吃一阵,大人是不去染指的。
可是这类喜果却大抵与北京的一样,而且结婚时节非得使用不可。
云片糕等虽是比较要好,却是决不使用的。
这是什么理由?这一类点心是中国旧有的,历代相承,使用于结婚仪式。
一方面时势转变,点心上发生了新品种,然而一切仪式都是守旧的,不轻易容许改变,因此即使是送人的喜果,也有一定的规矩,要定做现今市上不通行了的物品来使用。
同是一类茶食,在甲地尚在通行,在乙地已出了新的品种,只留着用于“官礼”
,这便是南北点心情形不同的缘因了。
谈食鳖
方濬师著《蕉轩随录》卷八有“使鳖长而后食”
一则云:
缙云氏有不才子,贪于饮食,谓之饕餮,甚矣,饮食之人则人贱之也。
鲁公父文伯饮南宫敬叔酒,以露睹父为客,羞鳖焉,小,睹父怒,相延食鳖,辞曰,将使鳖长而后食之,遂出。
酒食所以合欢,文伯与敬叔两贤相合,不知何以添此恶客,真令人败兴。
案此事见《国语五·鲁语下》。
《左传》宣公四年也有一件好玩的事:
楚人献鼋于郑灵公。
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
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于鼎,尝之而出。
这因后来多用食指动的典故的关系吧,知道的人很多,仿佛颇有点幽默味,但是实在其结果却很严重,《左传》下文云:
《国语》也有下文,虽然没有那么严重,却也颇严肃。
文云:
文伯之母闻之怒曰,吾闻之先子曰,祭养尸,飨养上宾,鳖于何有,而使夫人怒也。
遂逐之,五日,鲁大夫辞而复之。
《列女传》卷一《母仪传》“鲁季敬姜”
条下录此文,加以断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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