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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留恋由于掌管祭坛而给他们带来的地位、荣誉和财富,就是死了也要埋葬在他们一手垄断的祭坛上,在阴间继续拥有他们的地位和财富。
在反山12号墓、瑶山7号墓中,精美的玉钺与玉琮共存。
玉钺是军事权力的象征物,玉琮是通天地的祭器,二者共存于一墓中,说明墓主人不仅掌握着通天地的祭祀权力,同时也掌握着氏族部落的军事权力。
从甲骨文中我们可以得知,商王朝的重大军事行动都要由巫师占卜,看看是否符合天意,因此巫师对军事行动有很大的决策权。
实际上在上古时期,有的王或氏族部落、军事联盟的首领本身就是巫师或者可以行使巫师的职能。
《文选·思玄赋》注引《淮南子》云:“汤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
汤曰:‘我本卜祭为民,岂乎自当之。
’乃使人积薪,剪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火将燃,即降大雨。”
商汤王这种自焚祭天祈雨的行为是在行使巫师的职能。
《春秋繁露·求雨篇》载:“春旱求雨,暴巫聚尪。”
《左传·僖公廿一年》载:“夏大旱,公欲焚巫尪。”
《荀子·非相》载:“禹跳,汤偏。”
是说大禹和商汤王都有与常人不一样的走路姿势。
大禹的走路姿势很怪,《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说:禹“形体长……疾行,手左随以右,劳左佚右也。”
后世巫师一直把作法时所跳的步伐称为禹步。
《法言·重黎》云:“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
《洞神八帝元变经·禹步致灵第四》云:“禹步者,盖是夏禹所为术,召役神灵之行步。
……因禹制作,故曰禹步。”
大禹治水之时,确实采用过一些巫术手段。
《楚辞·天问》洪兴祖补注引《淮南子》云:“禹治洪水,通轩辕山,化为熊。”
请动物附身,化身为动物获取动物的神性是古代巫师惯用的作法手段。
《路史·后纪十二》载:禹“乘龙降之”
。
《绎史》卷十一引《抱朴子》云:“禹乘二龙。”
则大禹有巫师之能已显而易见。
《山海经·海内经》载:“有木,青叶紫茎,玄华黄实,名曰建木,百仞无枝……大皞爰过,黄帝所为。”
太昊伏羲氏和黄帝都曾沿天梯建木上下于天。
《周易·系辞下》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伏羲、黄帝均为其所在之时天下最大的首领人物,虽权倾天下,可也不忘承担宗教职能。
以上所举之例,可以证明上古时期的政治、军事领袖具有巫师的职能,他们亲自从事宗教活动,实际上是对宗教权力的控制和垄断,从而达到政教合一的目的,使权力高度集中,从而一统天下。
(二)对政治权力的垄断
从出土铜器、拥有城堡和祭坛、具有文字的萌芽、出现严重的贫富分化等方面看,中国考古学所说的龙山时代实际上就是由氏族社会向国家过渡的军事民主制时代。
从古文献上可以得知,当时战争频繁,邻近地区的各部落为了自卫和掠夺的需要,结成了部落联盟。
约在公元前3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的这段时期,中国境内曾先后出现过一些规模庞大的部落联盟,如黄帝集团、炎帝集团、蚩尤集团、三苗集团等。
这些集团都是由许多部落结成的联盟,要想在当时残酷的环境下生存,一方面要能抵御和战胜敌对联盟;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统治,使之更加凝聚,从而发展壮大。
上古时期一些大的部落联盟总首领,在先秦文献中已被称为帝,故司马迁写《史记》时有选择性地写了“五帝本纪”
。
上古之帝牢牢掌握着部落联盟的军事大权,是最高军事统帅,黄帝、炎帝自不必说,《尚书·大禹谟》载,大禹刚继舜帝之位,“乃会群后,誓于师,曰:‘济济有众,咸听朕命,蠢兹有苗,昏迷不恭……予以尔众士,奉辞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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