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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两位公子尝尝我的烤红薯吧,绝对比高老板的菜好吃。”
见到两人出来,在酒楼门口的卖烤红薯的小贩叫卖道。
墨清漓觉着,这卖烤红薯的小贩也很有经商头脑,别人进去的时候他不拦,出来饿得饥肠辘辘,再加上吃过里面的菜,烤红薯也确实是珍馐了。
夏灵均听到小贩的话后,便过去挑了两个红薯,顺便跟小贩打听道:“高老板就是这家酒楼的掌柜吗?”
“两位公子是外乡人吧?”
小贩用油皮纸把红薯包裹住,递给夏灵均。
墨清漓掏出铜板给小贩,回道:“怎么?这个高老板是人尽皆知的大人物?”
他们不认识就直接暴露了身份?
“高少爷,是城中富商的小儿子,确实在花城是人尽皆知的人物了。”
小贩鬼鬼祟祟地看了一眼酒楼,见大堂没人,小声跟两人说了高少爷干啥啥不成,学啥啥不会的前半生。
高少爷还小的时候,听高府中的人吹嘘,说高少爷年三岁识千字五岁能作诗,可实际上呢,十多岁了说话还磕磕巴巴,写字歪歪扭扭。
高老爷也请人教他习武,高少爷手拿弯弓射箭,险些射中了自己的亲爹。
学音律,八窍通了七窍,一窍不通。
学医,被高老爷阻止了,这要是误食了什么毒药,或是把全家都给毒了可怎么办?
高少爷不仅学什么都学不好,还倒霉,喝凉水都塞牙的倒霉,被猫抓狗撵都是小问题,走在街上被掉落的竹竿打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容易被小偷盯上,被绑匪劫持。
按理说,高老爷是城中的富商,高少爷只要什么都不敢,就可以衣食无忧地过一生了。
但高少爷居然还有几分倔,不信这个邪,这些年使劲折腾。
开了绸缎庄,绸缎庄失火,店中货物全被烧了,赔得血本无归。
开了茶叶铺,亲自前去伍州进货,路上还遇到了山贼。
高少爷兴趣爱好也广泛。
但,喜欢种花时,种的花都死了。
喜欢钓鱼,奇怪的事情是,同样一条河,鱼儿就是不咬他的钩。
不知什么时候起,爱上做饭,半月前开了这家酒楼。
听完小贩的话,墨清漓和夏灵均都沉默了,这个菜他为什么非得自己做不可呢?都能这么败家了,是请不起厨子吗?
“臭卖红薯的,又在这里编排我们家少爷。”
里面的一个小二跑了出来,不是刚刚给夏灵均二人上菜的那个。
他这酒楼虽然没客人,但小二可不少。
“诶哟喂,你们家少爷这点子事情,城中谁不知道啊。”
就算被抓到在背后说人闲话,小贩也没在怕的。
“别听他胡说,我们家少爷就是倒霉了点而已,我们少爷人很好的。”
小二解释道。
两人相视一笑,这可真是,太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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