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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有人说文学作品是现实生活的反映,的确蛮有时代特点的。
冯小宝的起点比这低,看上他的是千金公主的侍女,偷偷地把他弄进府里幽会,一不小心给公主发现了,没收了自己用。
千金公主又转手推荐给了太后,于是这位洛阳城里的小混混,便跌跌撞撞地给送到了皇太后的寝宫。
在权力与美色的双重滋润下,迟暮的太后再度焕发出青春的光彩,她真的有点不舍得离开冯小宝了。
碍于高宗去世不久,武后对朝政的掌控还不是很稳固,不好太过张扬,便令冯小宝出家为僧,赐名怀义,方便出入宫禁。
又以其出身低微,将他改姓为薛,对外就说是太平公主夫婿薛绍的族叔,借此提高身价。
刚开始的时候,武后常让薛怀义和高僧法明等十多人一起入宫作法,留下法明等在外诵佛念经,薛怀义则直入寝宫,渐渐的也就不太顾忌了。
恩遇越来越厚,人人都知道薛怀义是太后眼前的红人,尊称他为薛师而不名。
昔日洛阳城里卖野药的江湖汉,如今摇身一变成了人人趋奉的座上客,洛阳名刹白马寺的住持。
际遇之离奇,堪称麻雀变凤凰之唐朝版,不过脱胎换骨的是小野鸭,点石成金的却是皇太后。
有她做老板,胜过给全世界的男人和女人打工。
他只需要侍候她一个看她一人的脸色就够了,却有余下99.99%的人点头哈腰忙不迭地侍候他,就连炙手可热的武承嗣、武三思兄弟,也甘心在他面前执僮仆礼,对于一个小混混来说,当然赚到。
只是这样的发家史到底不甚光彩,女人以色事人往往能得到人们的包容甚至同情,搞不好还可以骄傲地宣称:我是绝世美女,大唐天子的宠妃!
男人却很少能腰板笔直地吆喝:我是绝世美男,大唐太后的男宠!
不是不让人郁闷的。
虽然闭上眼睛也可以自我安慰,能征服天下最尊贵的女人也是很了不起的本事,但光秃秃凉飕飕的脑门总在无情地提醒他谁才是真正的主人。
太后的手段一向很绝,喜欢给每一个宠物都打上印记,表明这是她的东西,秃头和戒疤便是她给他留下的记号,就像给心爱的马印下烙痕。
我常常怀疑武后是否因为年轻时在感业寺待过而产生了强烈的报复心态,否则大可以让冯小宝束发做道士的,也同样可以出入后宫。
可以肯定薛怀义对此事很不满,但是武后高兴,他只能乖乖地照办,谁叫他寄在对方的帐上刷卡。
满腔的怒火,便朝着他可以欺负的对象发泄。
于是洛阳城里便常可以看到鲜衣怒马的薛大和尚带领一群恶僧横冲直撞招摇过市,踩死个把人是寻常事,看别人不顺眼(特别是道士)就抓过来剃光头发强迫人家做和尚,真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可怜的男人,就用这样扭曲的方式来弥补自己受伤的尊严。
只是他的尊严要紧,别人的尊严就不要紧了么?狐狸精一旦傍上母老虎,逞不完的威风煞气。
本来还有一点点同情他红颜薄命,见状也只能骂一句小人得志。
薛大和尚顿时傻了眼,不过这样的经历对他有好处,至少能认清自己的身份——仅仅是太后的玩物而已。
知耻近乎勇的薛怀义决心努力奋斗,做几件惊天动地的事情让别人瞧瞧他不是只在**了得。
这种心态其实颇可理解,也值得敬重,每一个人都有他自我奋斗的权力。
毕竟欢爱正浓,武后也不忍心打击他,就像精明的董事长不会让小蜜插手公司管理,却也乐意开张支票供其炒股玩,不过武后出手比寻常男子大气多了,薛怀义得到的礼物足可让他名垂青史:奉旨督作明堂的修建。
让一个卑贱的男宠去主持修建儒家圣物明堂,武后离经叛道的做法再一次显示出她骨子里对于儒家传统的轻蔑,也难怪后世儒生看她不顺眼了。
薛怀义还是蛮聪明的,至少办这件事没给武后丢脸,垂拱四年(688年)十二月,一座标新立异而又富丽堂皇的明堂终于建成了,号为“万象神宫”
。
背后还建成了一座更加高大气派的天堂放置佛像(搞不好还是出于薛怀义的建议),薛怀义因功拜为左威卫大将军、梁国公。
这时整肃李唐皇族的第一波已经结束,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武后自上尊号“圣母神皇”
,亲临拜受洛水神石,大享万象神宫,皇帝的宝座已经近在咫尺了。
垂拱四年(688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已经自称圣母神皇的武后,亲临洛水,拜祭宝图,揭开了武周革命神道立国的第一幕。
所谓“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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