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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监察官,则根本不办什么事情,不怕你掣肘。
而且汉朝的刺史,只有一年一任,到你要和他为难,他倒早已离开你这地方了。
土豪劣绅的势力,大抵只限于本地。
要离开本地,赶进京,或者到别地方去和前任刺史为难,是不容易的。
所以汉朝刺史的制度,确有相当的价值。
前汉时主张改刺史为州牧的人,其议论实不得当。
所以后来行之而不好,就不得不将旧制回复了。
但是到东汉末年,此论复起。
主张的人,便是刘璋的父亲刘焉。
他的理由是四方多乱,非有资深望重的人不能镇慑;而资深望重的人是不能使他为刺史,而不得不改其名为牧,以示隆重的。
当时听了他的话,便派了几个资深望重的人出去做州牧。
其余不重要的去处,还是称为刺史的。
到后来,则一个人往往先做刺史,过了几年,资格渐深,名望渐高,然后升为州牧。
论当时的情势,有实力的人,无论称为刺史,或称为牧,其能霸占一地方,总是一样。
而且既占一地方之后,其势也不得不升他做牧。
但是有几个人,其能霸占一地方,和州牧的制度也是有些关系的。
譬如刘表,若非有州牧之制,他这种名望很高的人,或者就不会久任一州的刺史。
又如他的名目只是刺史,在地位上比州牧要低些,或者他也要小心一些,有许多僭越的事情,根本就不敢做。
所以把后汉末年的分裂,过分归咎于州牧之制,是不对的;然而州牧之制,确也有相当的关系。
据地自专,和中央政府反抗,是要有相当大的地盘的。
从春秋以来,像后世一府这么大的地方,就不足以为轻重。
所以和鲁国差不多大小的国,如宋国、卫国、郑国等,都不能和大国相抗,到秦汉之世,此等情形就更为显著。
诸位有读过柳宗元的《封建论》的么?他的《封建论》里有一句说:汉朝“有叛国而无叛郡”
。
这就因为汉时的郡,只有后世一府这么大,而汉初所封诸国,都兼五六郡之地之故。
后汉末年,割据的人,大约都有一州或大于一州之地,也是为此。
后汉的十三州,大小是极不相等的。
小的如青州、兖州,不过现在山东省的一半。
大的如扬州、益州,都要包括现在的好几省。
这是因人口多则设治密,而当时的南方还未甚开发之故。
所以翻开读史地图来看,吴国的地方并不小于魏,而实力却远不如魏,就是为此。
司隶校尉是前汉武帝所设的官。
因当时有巫蛊之祸,使之督捕,是带有非常时期的侦缉性质的。
后来事过境迁,此等特殊性质渐渐消灭,乃使其监察数郡。
在这一点上,其性质与刺史无异。
所以后汉有十三州,中有一州不设刺史而即由司隶校尉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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