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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有生第一次去她宿舍找她的时候,她坐在他对面,叼着烟扯着嘴角冷眼看着他,听他滔滔不绝地讲诗歌和文学。
她把油腻腻的头发在脑后胡乱搓成一条辫子,身上套着一件男人穿的的确良衬衫,坐在那里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她想这足以把他吓跑了,可是没过几天,余有生又颠颠跑过来找她了。
他认为像她这样的女诗人在方山县绝无仅有,仅此一人,他认为他千辛万苦地找到了知音。
他来投奔他的知音了,她能不收留他?
其实,在这长达七八年的时间里,李林燕一直在反省自己和那个旅美作家最开始的源头,最后她想清楚了,那个源头其实就是她对他有一点崇拜。
她高看了他,她心甘情愿地仰着脸看他,把他当寺庙里的一尊佛像似的供起来仰着看。
她抢先把自己置于一个低下的位置,那谁还能再把她扶起来?就算人家最后骗了她、抛弃了她,其实都是她自找的,她能说出来吗?她能控诉他吗?傻子吃的亏,骗术失去麻痹力之后的耻辱,这两种质地不同的痛苦居然在她身上兼备了。
就是这样,她也只能把它们当成一颗囫囵牙往下咽,明知道消化不了也只能往下咽,万万不能让人看着了。
他们除了把她编排成一个坚不可摧的笑话世代流传下去,还能做什么?
因为吃过这样一种亏,所以再看男人的时候,她最怕的、最忌讳的就是,高看他。
再见到任何一个男人的时候,她几乎是不由自主地、下意识地,先要把他祛魅——先把他身上一切虚假的磁场全部消除掉,把他先变回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吃喝拉撒的男人再说其他。
她见到余有生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他甭想着拿两首诗就想把她唬住把她蛊惑了、骗了,就是他诗写得再好,他就是拜伦再世,她也绝不会高看他一分一毫,绝不。
她平视着他,这让她心生舒服,仿佛这也算一种对旅美作家的报复。
他每个周末雷打不动地过来找她和她谈论诗歌、文学,他坐在那里滔滔不绝地和她说话,似乎他有生以来嘴一直就是被禁闭起来的,好不容易获释,对说话简直有一种饥渴。
她其实也有这种饥渴感,在方山中学的这七八年里,她很少和人说话,别人也很少和她说话,开始几年她还靠着写信能和信里的那个影子说说话,后来信也停了,干脆就没有了说话的机会。
她才像真正被关了禁闭一样,一年到头都没有一个人和她说一句人话,无非一张口就是:“你那个国外的男朋友呢?还不来接你?”
她恨不得朝那说话的人脸上泼硫酸,不笑话别人就会死啊?专门拣着那处不愈合的伤口捏,大约这也是一种旁人无从体会的乐趣,大约很过瘾。
除了上课,她几乎不开口,可是当她一个人躲在宿舍里的时候,她会在那不停地自言自语,她絮絮地问自己今天吃点什么。
然后她回答自己,炒个馍花算了,反正也饿不死。
她已经几年不肯给自己包一只饺子了。
现在忽然有个真人摆在她面前和她说话,还真让她有些不适应,就像一个在雪地里走久了的人猛然回到暖烘烘的屋子里。
她其实并没有仔细地听他在讲什么,她只知道他讲的是诗歌是文学,但是光知道这一点就足以让她觉得温暖了,就像路过一片麦田,明知道自己不会下去收割的,可是只要心里知道那是麦子也就觉得踏实了,知道来年不会挨饿了。
她钝钝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和他鱼一样一张一合的嘴,像看着一部年代久远却熟悉万分的默片,就像是,她自己就是从这部电影里走出来的一个已经衰老的女主人公。
她有些怅惘,有些感动,还有些不甘。
毕竟有个能说话的人也不是坏事。
他们来往一年后的一个深夜,因为一时谈得兴起忘记了时间,想起来要走的时候,不知什么时候窗外已经开始下雨了。
余有生为难地站在门口,不敢说话,他要是主动说“我今晚就住这儿吧”
,那不是摆明了自己的居心吗?她心里明白,于是她豪爽地掐掉烟,说了一句:“今晚不走了,就住我这儿。”
余有生毕竟是诗人,也不推辞,果然就住下了。
宿舍里就一张炕,两个人自然要睡在一张炕上。
装了前半夜,到了后半夜终于还是睡到一起了,李林燕也没太多抵抗,睡就睡了,她这样一个名声的女人要是留宿一个男人而没睡,那是万万没有人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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