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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有人吃三十来串肉,喝二十多瓶酒,这真是好食量了。
水产则流行大头鱼和黄鱼,也有螃蟹。
清朝北京的主食还是以面为主,米饭次之。
京城人民喜欢吃仓米,也叫老米。
据说仓储久了,米有独特的香气。
又说南方的米经过漕运入京,一蒸就变红,看着好。
蔬果之类也很有特色。
先前流行“不时不食,应时当令”
,这会儿吃“应时”
已经不能让人满足了。
香椿、芸豆、菱藕等,都要吃不合时令的才算有意思。
于是有了“洞子货”
,说白了就是温室出品。
价格当然也高:年初如果买得到黄瓜,一根就值一二两银子。
关于清朝山东的饮食,马益著曾有一篇《庄农日用杂字》,描述乡农日用,非常精彩,不妨看作当时民间的饮食记录。
其大概要点是:
早饭吃点心,晚上吃糖圆。
夏天吃鸡蛋肉丸面,用麻汁调凉粉,取个清爽。
冬天吃肥羊肉和烧黄酒,取暖。
狗肉是常用肉,牛肉蘸醋与盐吃——大概因为是农家,吃牛肉也行。
对虾和蟹子算水产里贵的,但也有乡民买来吃。
金华火腿搭配肘子,这种做法当时也流行了。
小猪、小羊羔适合烧烤,用刀子片了蘸酱油吃。
最好的茶还是六安茶——和吴月娘的观念差不多。
南果适合佐茶:橘饼、香橼之类为首,其次为山楂、桃杏、石榴、柿饼。
面食则有油果、馍馍、薄脆月饼。
说到鹿筋、鱼翅、海参、鲍鱼、猴头、燕窝之类,作者就语焉不详了——大概民间不容易吃到。
总之,这些文字的确很能体现当时的乡农生活。
同是山东人,清代的蒲松龄则写过一篇《日用俗字》,可以当作那时的厨艺指南。
大略心得包括:
筵席要五味周全,茴香、莳萝之类都得有;猪胛肘得加醋、酱后烧烂,猪头、猪蹄要镊毛后刷干净再开始烹饪。
猪肚加姜,猪肺加椒;白肠得横切,猪肝要竖切;肥膘切成块,瘦肉剁成丸子;鹅、鸭得煺毛来炒,兔、鸡要洗干净血迹;金华火腿适合清素做法;用到高邮鸭蛋时别加太多盐。
后面就是罗列了,提到几十种糟味,提到烧卖(在他笔下叫稍卖),提到发酵和面,甚或薄脆、油馓子、糖酥饼、橘饼、糖渍青梅之类。
虽是日用俗字、乡间吃食,但也很有规模;虽不够雅,但对饮食充满了实实在在的热情——这也是一种审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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