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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拉尔夫决定离开伦敦,到乡村教书,他自认为能干好这个工作,最起码他能写一手漂亮的字,还懂得算术和会计知识。
不过,他觉得教书实在太委屈自己了,并坚信将来能时来运转,到那时,他可不想有人知道他曾经干过这样一份低贱的差事,所以他改名换姓,竟用了我的姓氏。
不久之后,我收到他的来信,说他已经在一个小村子任教(大概是在伯克郡教十一二个孩子阅读和写作,每周能挣六便士),还嘱托我照顾T夫人,并希望我能写信给他,寄给该地的教书先生富兰克林。
他不断地给我写信,还寄给我许多他撰写的史诗样本,希望我能批评指正。
我每次都照他的话做了,但仍不忘提醒他不要再写诗了。
当时,他刚刚发表了一部《讽刺诗》,我把大部分抄下来都寄给了他,诗中指出追逐艺术之神缪斯是毫无意义的,但这似乎对他并不奏效。
他的诗作照旧源源不断地寄来。
与此同时,T夫人因为拉尔夫而失去了许多朋友和生意,生活陷入窘境。
她总叫我过去,向我借一点儿钱以渡过难关。
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跟她待在一起的感觉,那时我没有宗教约束,而她看起来又很需要我,于是我便试图同她发生关系(这又是一个错误),她十分愤怒地拒绝了我,还将我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拉尔夫。
这让我跟拉尔夫的感情产生了裂痕,当他再次回到伦敦时,表明了态度,即我过去给他的所有恩惠从此一笔勾销,而我知道的是,别再指望他归还欠我的钱了。
这在当时已经不重要了,因为他完全没有能力偿还什么,而我发现失去他的友谊之后,反倒轻松了许多。
现在,我只想为将来多攒下一点儿钱,而这需要更好的工作,于是我离开了帕尔默的印刷店,来到林肯客栈广场附近一家更大的印刷店——瓦茨印刷店,在这里我一直干到离开伦敦。
刚进这家印刷店时,我就意识到自己在美洲时简直就是个运动健将,因为美洲的印刷和排字是分不开的。
在这里,我只喝水,而其余的近五十名工人全喝啤酒,因此他们称呼我为“只喝水的美洲人”
。
我有时会双手各托一块排字版上下楼梯,而他们只能两手托一块。
从这些事上,他们惊奇地发现,我这个“只喝水的美洲人”
竟然比他们这些喝啤酒的人更强壮有力。
一家啤酒店的跑堂经常给我们印刷店的工人送餐,同我一起工作的同事每天早餐前就能喝下一品脱的啤酒,早餐时就着面包和乳酪再喝一品脱,下午六点左右再喝一品脱,结束一天的工作后又喝一品脱。
我认为这是个令人讨厌的恶习,但他们却认为这是必需的,因为喝酒能让他们干活更有力。
我设法给他们普及科学知识,告诉他们人的体力与生产啤酒时放入谷物和大麦粉的多少有关系,啤酒中所含的面粉量绝对比不上一便士的面包。
因此,就一品脱的水吃一便士的面包所产生的体力要比一夸脱啤酒还多。
可他们根本不听,照样喝啤酒,每到周六晚上领工资时,照例先拿出五个先令的酒钱。
我节省了那笔开支,而那些可怜的酒鬼总是过得相当拮据。
几个星期后,印刷店的老板瓦茨要我到排字房工作,于是我就跟那些工人分开了。
但排字工人竟要我拿出五个先令请他们喝酒——这简直是敲诈,况且先前在印刷部时我已经付过酒钱了。
老板也站在我这边,叫我不要拿这笔钱。
这样,我坚持了两三个星期后,他们就开始把我当成异教徒似的排挤,还在背后搞小动作。
我只要稍离开片刻,他们就会搅乱我排好的铅字,颠倒页码,破坏排版等。
然后他们竟然将这些诬陷给鬼魂,说鬼魂最喜欢捉弄排外者。
最终,尽管有老板给我撑腰,我还是照规矩付了酒钱,因为我相信,同整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搞僵关系是十分不明智的。
现在,我已经跟他们建立了交情,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他们。
我建议他们将规矩做一些合理的修改,并压倒了所有反对者。
在我的带领下,许多工人告别了啤酒早餐,开始吃面包和乳酪。
他们甚至学我那样从邻居那里弄一大碗热粥,撒上些胡椒粉,加上碎面包和牛油,吃得津津有味。
这些东西的价钱仅和一品脱啤酒差不多,只有一个半便士,而且这样的早餐既便宜又舒服,还能让头脑保持清醒。
那些依然沉湎于滥饮的人,由于经常拖欠酒钱,酒馆已经不再给他们赊账了,于是就让我为他们付账,用他们的话说,没钱就叫“光已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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