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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由自主的要睁着眼睛看人类的大喜剧。
并且不管他喜欢不喜欢,只要他希望巴黎社会认识他的艺术,就得继续过这种生活。
巴黎人对作品的兴趣,要看他们对作者认识的深浅而定。
要是克利斯朵夫想在这些市侩中间找些教课的差事来糊口,他尤其需要教人家认识。
何况一个人还有一颗心,而心是无论如何必须有所依恋的;如果一无依傍,它就活不了。
克利斯朵夫的女学生中有一个叫作高兰德·史丹芬,他的父亲是个很有钱的汽车制造商,入了法国籍的比国人;母亲是意大利人。
他的祖父是英美的混血种,卜居在盎凡斯,祖母是荷兰人。
这是一个十足地道的巴黎家庭。
在克利斯朵夫看来,像别人看来一样,高兰德是个典型的法国少女。
他才十八岁,丝绒般的黑眼睛对年轻的男人特别显得温柔,像西班牙姑娘的瞳子,水汪汪的光彩把眼眶填满了,说话的时候,那个古怪而细长的小鼻子老是在翕动,乱蓬蓬的头发,一张怪可爱的脸,皮肤很平常,搽着粉,粗糙的线条,有点儿虚肿,神气像头瞌睡的小猫。
他个子非常小,衣服很讲究,又迷人,又淘气,举止态度都带几分撒娇,做作,痴;他装着小女孩子的神气,几个钟点的坐在摇椅里晃来晃去;在饭桌上看到什么心爱的菜,便拍着手小声小气的叫着:“噢!
多开心啊!
……”
在客厅里,他燃着纸烟,在男人面前故意做得跟女友们亲热得不得了,勾着他们的脖子,摩着他们的手,咬着他们的耳朵,说些傻话,或是娇滴滴的说些凶狠的话,说得很巧妙,偶然也会若无其事的说些挺放肆的话,而更会逗人家说这种话,一会儿他又扮起天真的憨态,眼睛挺亮,眼皮厚厚的,又肉感,又狡猾,从眼梢里看人,留神听着人家的闲话,很快的把粗野的部分听在耳里,想法吊几个男人上钩。
这些做作,像小狗般在人前卖弄的玩意,假装天真的傻话,对克利斯朵夫全不是味儿。
他没有闲工夫来注意一个**的小姑娘耍手段,也不屑用好玩的心情瞧那些手段。
他得挣他的面包,把他的生命与思想从死亡中救出来。
他的关心这些客厅里的鹦鹉,只在于他们能够帮助他达到目的。
拿了他们的钱,他教他们弹琴,非常认真,紧蹙着眉头,全副精神贯注着工作,免得被这种工作的可厌分心,也免得被像高兰德·史丹芬一类轻佻的女学生的淘气分心。
所以他对于高兰德,并不比对高兰德的十二岁的表妹更关切;那是个幽静而胆怯的孩子,住在史丹芬家和高兰德一起学琴的。
高兰德那么机灵,绝不会不发觉他所有的风情对他都是白费,而且他那么圆活,很容易随机应变的迎合克利斯朵夫的作风。
那根本不用他费什么心,而是他天赋的本能。
他是女人,好比一道没有定型的水波。
他所遇到的各种心灵,对于他仿佛各式各种的水瓶,可以由他为了好奇,或是为了需要,而随意采用它们的形式。
他要有什么格局,就得借用别人的。
他的个性便是不保持他的个性。
他需要时常更换他的水瓶。
他的受克利斯朵夫吸引有许多理由。
第一是克利斯朵夫的不受他吸引。
其次因为他和他所认识的一切青年都不同;形式这样粗糙的瓶,他还没有试用过。
何况估量各种水瓶各种人物的价值,他天生的特别内行;所以他明白克利斯朵夫除了缺少风雅以外,人非常厚实,那是巴黎的公子哥儿所没有的。
跟一切有闲的小姐一样,他也弄音乐;他为此花的功夫可以说很多,也可以说很少。
这是说:他老是在弄音乐,而实际是差不多一无所知。
他可以整天的弹琴,为了无聊,为了装腔,为了求麻醉。
有时,他的弹琴像骑自行车一样。
有时他可以弹得很好,有格调,有性灵——(只要他设身处地的去学一个有性灵的人,他就变得有性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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