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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风和日丽,东方朝霞灿烂,还点缀着一朵朵金色的浮云。
我下了山,往温布尔登走;星期日晚上战斗打响之后,仓皇的人群潮水般涌向伦敦,沿路还留着不少痕迹:一辆两轮马车停在路边,车上写着“新莫尔登蔬果商托马斯·洛布”
,一只轮子撞烂了,锡质的箱子被扔在一边。
一顶草帽压在干硬的泥地里。
西山顶上的水槽被撞翻了,周围散落着染血的玻璃。
我走得有气无力,模模糊糊地想着要去莱瑟黑德,虽然我知道不可能在那儿找到妻子。
不错,除非死亡突如其来,不然我的亲戚和妻子一定逃走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着说不定能打听到或是寻觅到萨里居民的去向。
我很清楚,我盼着找到妻子,我为她、为世人痛苦,可是该怎么找她,我一点头绪也没有。
同时,我也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我借着树林和灌木丛的掩护,一直走到一望无际的温布尔登公地边上。
公地上点缀着一簇簇黄色的金雀花,看不到红草。
我轻手轻脚地走在公地边缘,心里拿不定主意。
旭日东升,用光明和活力普照万物。
树林间有一片沼泽,一群小青蛙忙忙碌碌。
我停下脚步观察,青蛙尚且如此顽强,我也该坚定地活下去。
没多久,我感觉好像有人盯着我似的,猛地一转身,发现有什么东西蹲在灌木丛里。
我站在原地,仔细分辨了一会儿,接着迈了一步。
那东西跟着站了起来,原来是一个男人,手里还握着一把弯刀。
我慢慢地朝他走去,他一动不动地盯着我,也不说话。
我走近了,看出他的衣服又脏又破,和我一样;看他的样子,像从下水道里钻出来的。
等我又走近一点,分辨出他衣服上沾着水沟里的绿色污垢,还有泥点儿和发亮的煤渍。
他的头发又黑又长,挡住了眼睛,面孔黝黑憔悴,所以我一开始没认出他是谁。
他脸颊上有一道红色的伤痕。
我们相距十码的时候,他突然喝道:“站住!”
我站住了。
他声音沙哑:“你从哪儿来的?”
我上下打量他。
“从莫特莱克来的,之前埋在火星人的巨坑边上。
我想办法溜了出来,一路逃到这儿。”
“这儿没有吃的。
这是我的地盘。
从这座山到河边,往东到克拉珀姆,再到公地尽头。
吃的东西只够给一个人。
你要去哪儿?”
我缓缓地说:
“我也不知道。
我在房子底下埋了十三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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