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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沮丧地站在那里,心想,还不如安安心心跟康赛在一起多呆一会儿呢,真想马上打个车赶过去,赶到康赛身边去。
我一个人怏怏地走在回陶乐的路上,心想,也许今天的场景正是我们一生的暗示,我不仅抓不住阿原,还失去了康赛。
幸亏后来我看到了那只正要抱窝的母鸡,它冲我咯咯叫着,一下子就冲走了我的烦恼。
我用一枚银戒指把它换了回来。
我记住了那栋房子,那个缺了一颗门牙的胖老太太,等我有了钱,我一定要来想法换回我的银戒指,那是老妈给我的戒指,她从来没有送过我任何东西,除了这枚戒指。
我还记得那天我十八岁,她给我煮了面条,然后就从自己手上捋下了这枚戒指,老妈要是知道我拿她送我的戒指换了一只老母鸡,一定会气疯的。
可是老妈,就算我赎不回来,我也会记住你的戒指的,它会一直戴在我的心里,就像我永远记得你是我最亲爱的老妈一样。
我还向一些温和的老人要来了蔬菜种子,讨来了一些时令蔬菜的种法,他们全不问我这个外地人从哪里来,只是满脸诚实地看着我,慷慨地回答我又简单又愚蠢的问题,甚至自告奋勇地教给我做饼子的方法。
阿原说,没想到你还是一个持家的好手,转眼之间,陶乐就被你弄得有声有色。
有那么一天,起床送走阿原(我每天都要站在门口目送阿原上班)后,我突然不想开荒,也不想去找野菜了,一阵莫名的忧郁击倒了我。
我穿上外套向外走去。
穿过一片又一片菜园和农田,来到一个小树林里,倚着一根树杆坐下去,我想我今天究竟是怎么了,我的心平气和哪里去了?远远地我看见了陶乐,它无动于衷地趴在那里,对我的心情一无所知,我掉过脸去缓缓巡视着安静的田野,村子像陶乐一样安静,一样漠然,我又仰头去看天,天也是安静的,漠然的,没有云彩,没有鸟鸣。
然后我就不知道该去看哪里。
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难道我来到陶乐,仅仅是为了考验自己的生存能力吗?难道不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吧。
就在这时,我突然想起好久以前要写一部巨著的理想,心里豁然开朗。
原来是它在提醒我呀。
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这才是陶乐生活的主题啊。
我赶紧跑回家去,手忙脚乱地找稿纸,找一杆好使的笔,选一个最佳的角度摆放桌椅。
忙完这一切,我又去洗脸洗手,然后精神焕发地、君王似的坐下来。
我再一次在心里责备自已: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这么久!
我的桌椅正对着窗户,窗框不偏不倚装着窗外五棵白色的树杆,远处是颜色错杂的苏醒后的田野,正是我所喜欢的画面。
我坐在桌前,情绪高涨,跃跃欲试,却又不知如何下笔。
索性站起身来走一走,我知道它会来的,它已经在路上,正向我长途跋涉而来。
我在房间里踱来踱去。
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的头发因为身体的旋转而轻轻地飞扬起来,它们依次掠过我的脸颊,再沙沙地落到肩上。
这种感觉让我想起许多次在火车站,在长途汽车站,在轮船码头,车船将开的一刹那,我总是要回过头去,最后一次打量我要离去的地方,因为我今生多半不会再来,每逢这时,我就会感到我的头发轻轻飞扬起来,依次掠过脸颊,然后便是它们均匀地撒在肩上的沙沙声。
我突然为我的那部作品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标题:来去如风。
我要写一部自传式的小说,这个平庸的世界上,还有一个姑娘这样子生活着,一个姑娘还可以这样生活。
我相信,他们看后肯定又羡慕又沮丧,因为他们根本无法想象那种生活会落在自已的头上,他们除了习惯一种土生土长的生活模式,对任何一件突如其来的事件都会一筹莫展,情绪失控,他们羡慕奇特的经历,却害怕脱离常规一步,所以我要写一部充满各种奇特经历的书,让他们在日常生活的繁杂事务中,偶尔出一会神,发一阵呆,最不济也会大惊小怪一番。
一旦动笔,我的进展十分顺利。
春天的风穿过窗棂,轻轻地吹拂着我的面颊,阳光温柔地照耀着,一切都是那么温情,一切都是那么安闲,我看见我的笔尖像一张小小的犁,在无边无际的荒野上犁着犁着,它的身后是一小块新翻的泥土,它显得那么渺小,又那么执着,令人感到路远迢迢,完工之日遥遥无期。
这种景象让我产生一种使命感、沉重感,仿佛自已在做着一桩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业。
晚上,阿原提着摩托盔推门进屋的时候,我还在作奋笔疾书状,阿原说看来陶乐式生活已经全面铺开了嘛。
我赶忙收起稿纸和笔。
阿原回来,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放弃干活,我知道这种心理很愚蠢,但我又无法抗拒自己,尤其是当他叉开两条长腿站在我背后,紧紧地环抱我时,我更是脑子一片空白。
阿原提议带我进城兜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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