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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以姓为首,也就是这种血缘意识的反映,已经有人著文说过了。
“父”
古文作“为”
是“举杖”
、“率教”
的家长(见(说文解字》),显示出了其在家庭中的绝对的权威。
随着历史的向前推进,一家之“父”
,便演变为百官之“尹”
。
尹字古文中为“习”
,《说文解字》中注为:“治也,从手:1,握事者也。”
“尹”
则成了统治机构中的管事。
“尹”
下加上“口”
,则成为“君”
。
君主者,发号施令,统率一切也。
长期以来,我国存在着这样一种理论,认为中国未曾来得及打破血缘关系便进人了阶级社会。
但是,天然的血缘纽带、宗法关系,不恰巧是形成社会等级差别最有利的基础么?不是来不及打破,而恰巧是顺理成章的问题。
前者的理论,恰巧是死搬硬套搞教条主义的无可奈何的自嘲罢了。
宗统维护了君统,族权强化了王权,家规演绎出国法,血缘的纽带,为大一统的中国古代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于是,“礼治”
便成了中国人最美好的幻梦。
礼高于法,岂不妙哉?血缘的“孝”
,比强制的“法”
又“高明”
到哪了呢?传统奴性、孔颜人格,不正是由“孝”
而起的么?它比别处的奴性更加上一条牢靠的纽带——血缘!
这种血缘的系列,正是从自然的系列延续而来的。
所谓“礼”
,最开始是对自然的敬畏所作的奉祀,而后,便成了对祖宗的祭祀,而当氏族的父执转化为国君时,“礼”
便成了一种系统的习惯规范——各种社会关系的调节杠杆。
历史,本来就是从自然到祖先,又由祖先到今人而发展过来的。
中国人重史学,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重祖先,重祖先的史迹,由自然祟拜到祖先崇拜,恰巧反映了伦理社会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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