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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
“你的腿受得住不?”
“行,没问题。”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东西,小狗儿!
我聪明的好托比!
快开吧,托比,快来闻闻吧!”
他把那张蘸有杂酚油的手帕放到狗的鼻子下面,狗叉开它那毛茸茸的四腿站着,鼻子向上翘着,十分可笑的样子,就像一个鉴赏家在闻着一种陈年名酒芬芳的香味。
然后福尔摩斯把手帕抛到很远的地方,将一根结实的绳子系在这只混血狗的颈圈上,把它带到了水桶脚边。
这时狗突然发出了一阵颤抖的尖叫声,鼻子低低地靠近地面,尾巴翘得老高,嗅着气味一路笃笃笃朝前跑去,把拴着它的绳子绷得紧紧的,我们因此也不得不跟着它飞快地往前跑去。
东边渐渐发白,在灰暗的寒光里我们可以看得远一些了。
我们的身后留下了那座四四方方的巨大楼房,黑暗空**的窗口,光秃秃的高墙,直耸入天,显得孤苦伶仃,充满悲哀。
狗正好领着我们穿过坑坑洼洼的庭园,它看起来处处伤痕,错杂不堪。
整个地方垃圾遍地,灌木丛生,像是受到了摧残似的,给人一种不祥之兆,这正好与笼罩在它上空的凶恶的惨案相协调。
我们来到了围墙边,托比沿墙根嗅着,在墙的影子里急切地发出呜呜的叫声,最后停在被一棵小山毛榉遮住的墙角。
在两墙**的地方有几块砖已松动,裂缝下方的部分被磨损,砖角被磨圆,好像经常有人踩着爬上去似的。
福尔摩斯先爬上了墙,从我手中接过小狗并把它放在墙的另一面。
“你看那是木腿的手印,”
我爬到他身边时他说道。
“你看在那个白灰泥上有一点点儿血迹。
幸好从昨天以来没下过大雨!
尽管那两个人已先走了二十八小时,他们的气味仍然还留在路上的。”
我现在承认,当时想到伦敦路上不时出现的拥挤的交通,我自己对能否循着气味追到凶手也感到怀疑。
不过这种担忧不久就消除了。
托比从未迟疑一下,而是以它那特有的姿势摇摇摆摆地勇往直前。
显然,对狗来说杂酚油刺鼻的气味远远强过了路上其他一切气味。
“不要以为,”
福尔摩斯说,“我破这个案子仅仅依靠的是其中一个罪犯不幸将一只脚踩在了化学品上。
我可以根据手中掌握的情况,用很多办法追到凶手。
不过眼前的办法最简便易行,既然我们有幸得到了这样的线索,不好好利用它可就是我的过失呀。
它使案子由最初给人复杂的感觉变得简单起来,不需花费多少脑筋。
假如不是因为这个明显可见的线索,也许侦破此案还会深受人们称赞呢。”
“人们会对你大加赞赏的,”
我说,“我向你保证,你侦破此案的手法,比你侦破杰斐逊·霍普凶杀案的手法还更让我惊叹。
我似乎觉得这件案子越来越玄奥费解了。
比如,你又是怎样那么有把握说出木腿人的特征来的呢?”
“哼,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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