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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也一遍遍地用诘问为难自己。
即便是蜗居在整日喧嚣的都市里,我还是想听到有鞭子闪击而来,在头顶阵阵作响。
这是生活所决定。
在过去,生活就是如此神秘地向我诉说着,能不能听懂完全在于自身造化。
现在和将来,生活继续是这样。
还有一句话,也是我常常听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从我最初学习文学时算起,生活的表象看上去有了天壤之别,生活的精髓变化并不大,而新的轮回眼看又要开始了。
一想到还要经历一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东,就觉得人的一生也太可怕了。
一个人如果毕生呆在炼狱里,不知道世上还有天堂,他一定会认为炼狱是最好的去处。
值得高兴的是,不仅仅是我,很多很多的人都已经知道天堂是一种真实的存在。
这一点正是过去了的东西不再在我们生活中轮回的力量之源。
———上面这段话,是为二〇〇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弥天》所写下的。
写下这些文字所花费的时间很短,当时并没有觉得有多少特别之处。
二十几万字的一部作品写完后,再另写一些文字,纪念、感怀、概括、阐释等等意思,尽在其中,也算是写作这一行的潜规则,还有预防被这一行中的蹭饭角色的胡乱解读的意味。
待到从作品完成后的疲劳中恢复过来,重新读过后,霍然发现这是我所写过的文字中,最让自己内心感动的。
在更早的时候,算起来有十年了,我第一次以乡土名义写过如下一段话:
有时候真是想不通自己在写作中怎么会迷上乡土。
关于乡土最早是从鲁迅先生那里听来的,不过这个概念一直是一个关于别人的有意味的东西。
只是近两年才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到来时,自己禁不住吃了一惊,头一回听见有人这么概括我的小说之际几乎以为是他们弄错了。
事情过后,再细细想,特别是大都市里蜗居一阵、漂泊一阵、行走一阵以后,才确确实实认识到乡土之属于自己和自己之属于乡土已是一种血肉之间的关系。
因此,我急于想搞清楚乡土是一种怎样的东西。
它属于一个人时,那价值到底有多大。
我让灵魂在鲁迅先生的思想火焰中作了一番洗礼,又拎着良知在茅盾先生的字里行间中怀想许久,然后再来到废名的黄梅乡村作了一番朝觐,最后又跋涉到沈从文的湘西十万大山,验证天下乡土是否存在着共鸣。
我的思绪尚未踏上归途就抑制不住地高声诉说着它的发现:乡土并不真正属于乡土中人,它的真正主人是那些远离乡土的城里的读书人。
乡土是一杯酿制多年的陈酒,舍不得一口饮了它,唯恐难再,便用鼻子嗅,越嗅越觉得难以忘怀,难以开怀。
于是乡土就成了离乡人的难解情结。
隐着乡情的苦难也好,隐着苦难的乡情也好,那份眷恋,那份不舍,那份痛也揪心、爱也揪心的感觉与感慨,总是如醍醐灌顶,让人酣畅淋漓之后,视乡土为迷离中的又一家园。
倾听前辈先生在乡土中那份深情的诉说,我一次次激烈地感受到乡土的无可替代,乡土永远是学问的灵感源头。
乡土是灵魂的栖息地,失去乡土,我等将是精神分裂之人。
身为乡土,没有什么能比她承载更多的明丽与阴暗、痛苦与欢乐,也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表现历史的软弱无能,还有文化的暴力倾向。
乡土对于一个时期的人文贡献是城市永远也无法与之相比的,哪怕有人存心用时尚文明的符号来排斥乡土、消减乡土,甚至在潜意识里试图用这类时尚来取代乡土。
乡土在他们那里已成了一种丑陋、落后和愚昧的符号。
仿佛**、私欲和暴力可以凭着他们的想象力在乡土中自由发挥。
处在伪写作状态中的乡土,无奈地变成了他们演习胸中大军的校场,乡土的真实已是次要的,关键是自己的主观抽象和形而上是否已具备一种伟大人物的气派,那种瞄准哲学和历史的话语,以及作为乡土的批判者的口气与手势,还有故事情节的奇观性,是否被时尚文明所乐于消费,以及被洋人们所嗜好并赐以大奖。
真实的乡土深情依旧、厚朴依旧。
曾经由城市来到乡土中的人与被乡土乳养大后进入城市的人,不知为何一下子生出那古怪的念头,以为乡土是一种应该无条件接受批判、无条件接受愤怒、无条件享受向现代文明投降待遇的唾弃之物。
乡土的庞大、复杂和深厚,自有它的永不衰竭的活力。
乡土是一种肥沃,乡土是一种富饶。
乡土永远不是虚拟的情感,更不是一些人出于某些需要而合谋出来的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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