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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的自由从来就大不了,乡土也不想有太大的自由,太大的自由对乡土来说毫无用处,如同这只小小刺猬,能在一堆新鲜的土壤上留下一行不再受人干扰的脚印,就是一种莫大的满足。
乡土的山水无法自由地搬迁,乡土的气韵不可能与都市同在,如果说,真实的乡土就如那只刺猬,别将它关在土洞里,只要走得实在,走的时候,身前身后没有粗暴的斥责与鞭笞就行了。
那年冬天,特别多。
春天来得晚不说,被称作倒春寒的日子也过得没完没了。
冷几天又热几天,好不容易盼来春天,大家便上山去采细米蒿,拿回来做蒿子粑吃。
我们往山顶上爬,一只硕大的野兔从麻骨石岸上的草丛中蹿出来,跑到可望而不可即的距离处就不跑了。
在乡村传说中,兔子也会占山为王,一面山坡上只会有一只兔子,如果有第二只,一定是临时路过。
我们早就晓得后山上有这样一只当了山大王的野兔,下的时候,曾经专门上山寻找过它。
地理上属于南方的大别山区,再大的也不会将一面山铺得如同一床棉絮。
虽然那是我们最盼望的,盼望它能像大兴安岭的林海原,盼望它能像北极圈边缘白茫茫的冻土带。
那样,一只小动物躲在积深处,地的表面上就会出现一对热气腾腾的小窟窿。
我们都到了迷恋小说的时期,因为身边一直落不下将一切物体遮掩得无影无踪的大,经过反复讨论,我们最终一致认定,比较大小兴安岭、天山、昆仑山和喜马拉雅山,大别山的名字最难听。
我们就用这种评价,来对大别山的冬天落得太小的懒惰,进行重大报复。
之前,后山上的野兔,只要一被我们发现,便一溜烟地翻过山脊,聪明地绕上老大一个弯,这才悄无声息的回到自己的属地。
春天的这只野兔一反常态的样子,很容易让人想起传说中的女妖,就是这样一程接一程地为追捕它的猎人设下圈套。
大孩子们还在揣测野兔的心机,小一点的弟弟妹妹不管这一套,只顾往麻骨石岸上爬。
在野兔的藏身处,长着大片鲜嫩的细米蒿。
就这样,我们发现了一只极为可爱的小野兔。
或是双手捧着、或是撩起衣襟兜着小野兔的当然是女孩子们。
她们将它抱回家,将那只曾经装过刺猬的竹篓倒过来罩住小野兔,然后上自己家的菜园,抠出一把刚刚长出第三片叶子的苋菜,撒在小野兔的鼻子前面。
没想到仍然是枉费心机,甚至最惨。
傍晚时,一家人在外屋吃饭,掇起饭碗之前,小野兔还活着。
孩子当中动作快的先放下碗筷,一到里屋便惊叫,小野兔死了。
几根鲜嫩得才长出三片叶子的苋菜,还在小野兔嘴边摆着,小野兔一口没吃就死了。
没有人相信,小野兔就这样死去,都以为它是装死,等到没有人时就会重新活过来,女孩子用自己攒下来的花布头为小野兔铺了一张小床,让它独自睡在上面。
过了一夜,孩子们全都醒过来了,小野兔不仅不醒,那副软软的身子变硬了,侧躺在花布头铺成的小**,很薄很薄的野兔僵尸,唯有那只仍然闪亮的眼睛,仿佛是在照耀有阳光的窗口。
在乡村,泛神主义者通常被视为胆小。
在我提起野兔一只耳朵的刹那间,手指接触到的小耳朵是柔柔的,一点力量也没有,感觉上却有一股坚硬的东西直接插入心底,并从那里出发,快速抵达全身各个敏感之处。
在我们长大成人后,一次难得的团聚日子,不晓得如何说到这件事,我忍不住问大家是否记得小野兔当时的模样。
出乎意料,大部分人都同我一样,刻骨铭心地记着当时的情景。
那些不记得的,马上被我们认定为,当时一定是背对着窗口。
当年居所中睡房的窗户正朝着远处山坳,刚出山的太阳总是将它塞得满满的。
被拎起来的野兔僵尸实在是太薄了,很浓很浓的阳光轻松地穿透过来,将小野兔体内的肠肚心肺和骨骼,隐隐约约地投影在我们眼前。
按道理,那时候乡村里宰杀牲畜的情境我们早已见惯了,杀鸡杀猪杀羊杀牛非但不怕,还站在附近挪不动脚,非要将整个过程看完了,最终嗅到开膛时浓酽的血肉芬芳才肯离开。
小小的野兔僵尸让我怕了,一连多天,如果无人做伴,自己绝对不敢独自呆在睡房里。
再上山捡柴时,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遇上野兔,身上就会无法遏制地冒出一堆鸡皮疙瘩。
多年之后,儿子长到我当孩子时那么大,有一次,带他去爬大别山主峰天堂寨,因为汽车出了故障,只上到山腰,天就黑了。
在汽车的前大灯照射下,一只果子狸趴在山间公路上不敢动弹。
儿子连忙下车将果子狸抓住,又从汽车的后备箱中拿出一只纸箱,将其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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