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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的大房子却是一点痕迹也找不着。
人让鬼打了,是不能计较的,更别说报复。
要报复鬼,除非自己先死,那是多么划不来呀!
一九六八年的夏末秋初,我再次转学就读的中心小学终因文化革命而彻底停课了。
一群十二岁上下的孩子不时地到学校附近一带转一转,这当中就有我。
到学校去的动机有各种各样,只有两点上是相同的:找书,游泳。
在宣布不定期放假之前,学校的图书室就被形形色色的人洗劫一空,我们没有找到一本书,只在一处尘土飞扬的阁楼上,找到一只已被人抠去莫斯科和华盛顿两处地名的地球仪,和一只必须不停地打气才能使用的篮球。
学校附近有一口水塘,那是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领着我们学游泳的地方。
从学校出来,我们很自然地选择了去那水塘里游泳。
我的游泳技能与体育老师的教授毫无关系,只符合当年的伟人毛泽东所宣扬的:游泳池里学不会游泳,要到大风大浪去锻炼。
为了这样的锻炼,我肯定挨过母亲十次以上体罚。
那一天,我在同伙中出类拔萃的游泳本领,终于给我带来更大的痛苦。
因为在水塘中逞能,我得罪了生产队长的儿子,他将水里的无可奈何,转移到岸上,一把抱住我,重重地摔向地面,然后双手掐住我的脖子,直到我两眼翻白。
说我两眼翻白的是一起去游泳的其他少年。
他们吓得惊叫起来,生产队长的儿子才松手。
我不记得这些,我只记得自己从地上爬起来,坐在潮湿中长久地发呆。
我的那副模样让在场的少年都不敢离开,直到有人发现我的母亲手里拿着一根棍子,顺着通往水塘的小路快步走来,大家才一哄而散。
剩下我硬着头皮顺着田埂走向母亲。
母亲一如既往地体罚了我。
在我长大后,从母亲身边一次次离开,而后又一次次地回到母亲身边时,母亲总是愧疚地说,小时候就我挨打最多。
我则更为愧疚地表示,那时不懂事,太让母亲操心了。
少年时节,母亲一直让我闻风丧胆。
处于成长的年纪,我总也分不清她所强调的那些道理中的是非对错。
每当我将相同的错误一犯再犯时,母亲的愤怒是真的,母亲手里棍棒也是真的,看上去呼呼作响的杖责多半不是真的。
我的恐惧是真的,我的懊丧是真的,所出现的肌肤之痛却是从胆怯中夸张出来的。
在我后来的阅读中,这类雷声大雨点小的杖责只要一出现,譬如《红楼梦》中贾政狠揍贾宝玉时,贾府里其他人的说法想法等,就会让我会心一笑。
当年纪逐步积累到四十岁以后,这样的情节就不再让我笑了,只要一想到母亲当年那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心里就格外酸楚,恨不得立即匍匐在母亲面前,让她放开手脚痛快淋漓地将儿子杖责一场。
所谓干部子弟,是被乡村少年欺负的一群,除非自闭地躲在家中,断绝与外界的交往。
所谓少年神似小猫小狗,即使是天天被大猫抓、大狗咬,也还是要与其搅和在一起。
那些事,母亲不是不晓得,多数时候母亲晓得了,也只能发一声长叹,而不可能找上别人家门。
在非常时期,有资格横刀立马将乡村印把子抓在手中的人,必须具备文能巧言善辩、武敢行蛮耍横的本事。
掐我脖子的少年,父亲是有名的老队长。
因各种原因派下来的工作组,每来一次就会将其撤换一次。
工作组一离开,队长又会官复原职。
队长家的公子———当地人喜欢如此称呼小小年纪就会掐人脖子的少年。
奇怪的是,对于我,当地人从未叫过一声:区长的公子。
在乡村的视野里,像我们这样操外地口音的人家,其地位总是很古怪的。
相反,对队长家的公子,他们却一直没有间断地预估,说将来一定会子承父业,也能当上队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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