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热天中文网】地址:https://www.rtzw.net
汉朝凡有做官的资格,而还未授官的,皆拜为郎,属于光禄勋,分属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谓之三署郎。
光禄勋岁于其中举茂材四行。
其选授之权,初属三公府,东西曹主其事。
后来尚书的吏曹,渐起而攘夺其权。
灵帝时,吕强上言:“旧典选举,委任三府。”
“今但任尚书,或复敕用。”
可见到后汉末,三公已不大能参预选举了。
曹魏以后,既不设宰相,三公等官,亦不复参与政事,选权遂专归尚书。
唐制:文选属于吏部,武选属于兵部。
吏部选官,自六品以下,都先试其书、判,观其身、言。
五品以上则不试,上其名于中书门下。
宋初,选权分属中书、枢密及审官院,吏部唯注拟州县官。
熙宁改制,才将选权还之吏部。
神宗说古者文武不分途,不以文选属吏,武选属兵为然。
于是文武选皆属吏部,由尚书、侍郎,分主其事。
明清仍文选属吏,武选属兵。
明代吏部颇有大权,高官及边任等,虽或由廷推,或由保举,然实多由吏部主其事。
清代则内分于军机、内阁,外分于督、抚,吏部所司,真不过一吏之任而已。
外官所用僚属,自南北朝以前,均由郡县长官自行选用(其权属于功曹),所用多系本地人。
隋文帝始废之,佐官皆由吏部选授。
此与选法之重资格而轻衡鉴,同为一大变迁,而其原理是相同的,即不求有功,但求防弊。
士大夫蔽于阶级意识,多以此等防弊之法为不然。
然事实上,所谓官僚阶级,总是以自利为先,国事为后的。
无以防之,势必至于泛滥不可收拾。
所以防弊之法,论者虽不以为然,然事实上卒不能废,且只有日益严密。
用人由用之者察度其才不才,谓之衡鉴。
“鉴”
是取譬于镜子,所以照见其好坏;“衡”
则取喻于度量衡,所以定其程度的。
用人若在某范围之中,用之者得以自由决定其取舍,不受何等法律的限制,则谓之“有衡鉴之权”
。
若事事须依成法办理,丝毫不能自由,即谓之“依据资格”
。
两者是正相反对的。
资格用人,起于后魏崔亮的停年格,专以停解先后为断,是因胡灵后秉政,许武人入选,仕途拥挤,用此为手段,以资对付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