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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中泡妞就跟蹦极一样,千万别思考也别犹豫,否则一准儿顺原路爬回来。
我趁她上洗手间的工夫,在半道上把她给叫住了,我说我在北京读的大学,一见首都同胞就特亲切,满脑子的回忆刷刷乱闪,说什么也得请你喝几杯,当然,是等你同事走了以后。
她嘴角带着笑,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好半天,说那边有好几个首都同胞呢,干嘛专找她?我说布鲁塞尔的人民也多了去了,但只出了一个奥黛丽赫本。
她听了笑得花枝招展,说格利高里派克可不会在酒吧里嗅蜜。
我晃着脑袋说咱也不用演《罗马假日》,来段上海假日你看如何?
我经历过许多一夜情,麻醉的神经,非理性的欲望,从酒吧到宾馆,从调侃到狂乱,从黑夜到天明,从陌生还是到陌生。
我曾对第一个一夜情姑娘说过:“千万别告诉我你是女王还是女贼,今晚你就是个女人。”
她对这句空洞无比的话居然非常有感触,都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瓜,那欲望中的女人就是极品傻瓜。
那天晚上,我们相拥着聊了一夜,却什么都没做。
在我褪去她衣衫的时候,她很俏皮地对我笑了,这一笑让我全身发软,没一个器官幸免。
她凝视我的表情如郁金香般楚楚动人,我突然觉得自己很猥琐肮脏,这是在我猥琐肮脏以后的若干年间,第一个让我有如此感觉的姑娘。
第二天一早,我送她去了浦东机场,她来上海仅仅是出差而已。
在她背着双肩背书包消失在登机口的刹那,有一丝念头从我心头闪过,我觉得,她是一个遗落在闹市中心的礼品盒,众目睽睽,却无人认领。
从这个角度来说,它是安全的,但也是悲哀的。
后来的日子里,她渐渐淡出了我的世界,没有电话,没有地址,遵循一夜情的潜规则,我甚至都没有问过她的名字。
那段时间我手底下的小姐越来越多,业务上了一个台阶,左手得应酬那些骚不拉叽的客户,右手得忙着联系场子,嘴里还得叼着整天疯疯癫癫的小姐。
于是“星期八”
也没时间去了。
直到有一天,酒吧老板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梁爽,最近忙什么呢?好几个月没见你小子人影了。”
我说为了生活奔波呗,虽然同是粮食,但也得先管面包再管啤酒。
“再不来,你存着的伏特加都要成米醋了。
对了,上个月开始,有个姑娘天天来这里,从开门坐到关门,也不怎么喝酒,我跟她聊过,好像是找什么人,但什么信息也没有,不会是你小子欠下的孽债吧?”
我顿时气乐了:“以后有送奖状送牌匾送人民币的,你想到我行不行?别一看见怨妇就跟我扯上关系。”
“别急呀,我就顺口问问,谁叫你老在我酒吧里泡妞呢。
没事没事,我听她说了,如果还找不到那人,她后天就要回北京了。”
我心中猛然一动,像一点磷火,把握不住的光亮在左右飘忽,我立刻告诫自己这属于买彩票中五百万的机率,怎么都不会砸到我的头上,电影或小说中如果出现这样的情节,我立马会大呼一声好假,骗谁呢?
但不争气的是,我居然还是问出了口:“那姑娘……是不是眼睛大大的,脸窄窄的,鼻子嘴巴都很小巧,有点像奥黛丽赫本?”
梦升空了,故事开始了,但生活还是老态龙钟地拄杖而行。
“什么奥黛丽,黛安芬的,我又不买胸罩!
反正听她描述那个男人,说什么长得挺帅,第一眼瞅着色眯眯的,第二眼又仿佛正儿八经的,第三眼还是色眯眯的,让人在防备与信任之间先把自己给转晕了。
这可是她的原话啊!
如果真是你小子,那这姑娘也总结得太精辟了,哈哈。
不过照我看,这小姑娘真不错,都什么年代了,抛家舍业的找男人,多不容易,你还当满大街孟姜女啊?……喂,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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